尽管与偷车贼之间不断斗智斗勇

但还是每年都有摩托车被盗!

很多摩友都有惨痛经历

想到曾经被偷的爱车

好多人恐怕都得哭晕在厕所…

近日

富川一五旬男子因盗窃他人财物

被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基本案情

毛某生于1966年

是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人

2018年6月26日0时左右

毛某在县城内某快递公司门前

将一辆土黄色的三轮车盗走

经物价中心鉴定

被盗三轮车价值人民币3488元

次日20点

毛某于家中被公安机关人赃并获

6月28日

毛某被刑事拘留

案发后

公安机关已将被盗车辆归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归案后,毛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依法可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毛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

及社会危害程度

故对毛某作出如上判决

温馨提示

大家外出时要提高防盗意识

把电动车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

如果无人看管

一定要将车轮上锁

不要给小偷留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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