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明一男子无证砍伐火烧木,结果悲剧了.....

近日,

大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破获一起

无证砍伐过火林木案件。

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

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9月,

犯罪嫌疑人刘某从石牌镇下洋村村民

购买“半盂”山场的过火林木。

10月,刘某未办理

林木采伐许可证即雇工砍伐

“半盂”山场的过火林木,

并将砍伐的林木运往泉州南安销售牟利。

经鉴定:刘某滥伐林木共79株,

蓄积10余立方米。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森林公安提醒广大群众: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无证采伐枯死林木的行为,符合盗伐或滥伐林木罪的特征,情节严重的,构成盗伐或滥伐林木罪。

来源:大田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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