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发东北!发现女友与别人发生关系,男子开启疯狂报复模式…太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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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呢~

男子胡某发现

女朋友与何某发生过性关系,

便纠集王某等三人约来何某,

并对何某进行殴打和虐待,

逼迫对方吃用过的卫生纸、性药……

29岁的胡某是黑龙江人,住在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某小区,胡某有一个女朋友小陈。

2018年2月2日上午10时许,

胡某发现女朋友小陈与何某曾发生过性关系,

于是胡某给何某打了电话,

让对方过来把小陈接走。

打完电话后,

胡某又给朋友王某打了电话,

还让王某找两个人过来,

于是王某带了俩人一起来到胡某住处。

胡某把小陈强行关在卧室内,

让王某等三人轮流看管。

当天12时许,何某来到胡某住处后,

遭到四人殴打。

●胡某强行脱掉何某衣服,在其身上洒酒精,

●使用擀面杖、扳手等对何某进行殴打,

●胡某还用热水烫何某身体,

●逼迫何某吃用过的卫生纸、拍摄裸照、吃性药……

通过种种残忍方式对何某进行侮辱。

四人折腾了两个多小时,

当日14时50分许,

小陈逃出后报案,

四人将何某带到楼下时,

何某伺机逃脱。

案发后,

胡某等四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胡某等四人分别赔偿何某5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以犯非法拘禁罪对胡某等四人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

胡某等四人以暴力胁迫手段,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胡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某等三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四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依法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分别予以处罚。四被告人对被害人具有殴打、侮辱、虐待行为,酌情从重处罚。

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胡某等四人犯非法拘禁罪,

分别判处3至7个月拘役。

胡某认为一审未认定其认罪认罚,量刑偏重,于是提起上诉。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谁给这四个人的勇气?

触犯法律必须付出代价!

认同的戳大拇指!

◆来源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佟亮

◆部分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谢谢

本期编辑: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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