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大讲堂——关于宅基地的几个小问题

问题一: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但有条件限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本村的宅基地只能出售给本村集体组织的村民,城镇户口、外村村民无权购买。但不能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未拥有宅基地的本村集体组织的村民可以向村里申请一处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情形:

(1)城镇居民购买无效;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无效;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无效;

(4)外村村民购买无效;

(5)违反“一户一宅”无效。

问题二:宅基地买卖的条件

(1)买受人需为同村村民;

(2)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3)宅基地买卖需征得村集体组织同意;

(4)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问题三: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一户人(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本来判定),可以一直继承本户拥有的宅基地;直至本户无人,宅基地由村组织收回。但宅基地上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可以一直继承下去,如果继承人不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仅有权继承房屋,无权继承宅基地,由于“房地一体”,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房屋一旦损毁、灭失后,宅基地由村组织收回。

问题四:县政府是否有权征收宅基地?

县政府无权征收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集体土地需要具有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准文件。因此,县政府要征收宅基地需要具有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准文件,没有征地批准文件的征收是违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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