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执勤民警收到预警信息后不久,逐发现黑色“奔驰”车驶出庆阳南,民警在对其拦停后发现,驾驶人关某出示的行驶证真实有效,但却称车辆不属于自己,号牌在哪里不清楚,民警见关某神情慌张,遂对其车辆进行仔细检查,最终,在关某驾驶汽车的后排脚垫下搜查出藏匿的车辆号牌。驾驶人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大多为了超速行驶等违法,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

2019年3月22日16时11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庆阳南执法服务站执行定点检查勤务,接单位值班室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有一辆黑色“奔驰”牌小型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可能从庆阳南收费站驶出。执勤民警收到预警信息后不久,逐发现黑色“奔驰”车驶出庆阳南,民警在对其拦停后发现,驾驶人关某出示的行驶证真实有效,但却称车辆不属于自己,号牌在哪里不清楚,民警见关某神情慌张,遂对其车辆进行仔细检查,最终,在关某驾驶汽车的后排脚垫下搜查出藏匿的车辆号牌。

面对违法事实,关某交代其为了不被路上的电子摄像头抓拍,在上路前将车辆号牌卸下藏于后排脚垫下。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十九项规定,决定对关某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暂扣车辆处罚。

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一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大多为了超速行驶等违法,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是加大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难度。由于车辆无牌、套牌、假牌或号牌被遮挡,车辆一旦肇事逃逸,目击证人、电子监控、电子警察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号牌,极大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

三是引发其它交通违法行为。此项违法行为可视为其他违法行为预备,驾驶人可能更多出现肆意违法行为危及交通安全引发交通事故。

四是扰乱正常的牌证管理。此类违法行为不及时加强有效严厉地打击制止,很容易产生效仿效应,削弱公民的守法意识,使号牌失去意义,机动车管理陷入混乱。

五是给办理正常业务的车主带来诸多不便。套牌、假牌车辆使用的车牌号大多是和办理正常手续的合法车辆相同,增加了违法信息录入难度的同时,影响了原车的注册、登记、年检等办理合法手续的进程。

交警蜀黍提醒大家:车辆必须按规定安装号牌,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任何费尽心思的藏匿手段都难逃我们的火眼金睛,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庆阳交警高速公路一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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