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向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宣传“九严禁”。4、严禁在中小学教学时间段内开展培训活动,培训结束 时间不得晚于 20:30,不得留书面作业。

重磅 ||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银川教育局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制定 “九严禁”!

4月9号,记者从银川市教育局获悉,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我市教育部门制定《银川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九严 禁”》。

重磅 ||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银川教育局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制定 “九严禁”!

“九严禁”主要内容

1、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 学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竞赛、排位赛、分班测试等;

2、严禁以名师、名校进行招生宣传、承诺保过、张贴应 试成绩和学生考取学校相关消息;

3、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 ;

4、严禁在中小学教学时间段内开展培训活动,培训结束 时间不得晚于 20:30,不得留书面作业;

5、严禁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一次 性收取费用时间跨度不得超过 3个月;

6、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7、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8、严禁超审批范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9、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 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向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宣传“九严禁” ;加强日常监管,对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曝光一起。对打着“小升初”名义举办各种培训班(如保 过班、冲刺班等)的培训机构要严肃处理,列入“黑名单”, 并在民办培训机构年检中直接给予不合格等次;情节严重 的,责令停止办学,依法依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全市各小学要加强内部管理,不得将本校学生学 业信息提供给任何初中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各民办初中 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招生时间前,不得以任何形式 提前组织招生,不得私自开展新生入学登记,举行任何形式 的招生宣传活动。

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鲍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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