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小两口新婚不满3个月,发现竟是表兄妹,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福建龙岩张女罗生,

两人工作广东深圳,

相识恋爱同居领证,

双方父母相见认亲,

啼笑皆非尴尬吃惊,

同胞姐妹是一家人,

两个孩子近亲结婚,

婚姻无效法院判定,

两家原本血缘亲近,

从不走动行同陌生,

孩子订亲父母放任,

险酿惨剧两家伤心。

福建小两口新婚不满3个月,发现竟是表兄妹,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龙岩连城县的张女士和罗先生新婚不满3个月,却吃惊地发现,双方竟是正儿八经的表兄妹关系。

这对新婚夫妻知道真相后欲哭无泪,《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只能请求法院判决婚姻关系无效。近日,连城县法院作出判决,张小姐和罗先生婚姻关系无效。

深圳工作相爱后 登记“完婚”

福建小两口新婚不满3个月,发现竟是表兄妹,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据介绍,26岁的张女士与28岁的罗先生两人均在深圳工作,张女士家在龙岩上杭,罗先生家在龙岩连城。由于工作关系互相认识,后双方恋爱并同居。去年12月12日,双双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完婚”。

今年正月,当张女士母亲从上杭来到连城上门认亲时,亲家母竟不约而同地惊呼起来,发生了啼笑皆非的尴尬事。原来,两位母亲竟是多年不见的同胞姐妹。张女士和罗先生真是欲哭无泪。

2月22日,张女士将夫君罗先生告上法庭,称夫妻两人的生母系同胞姐妹,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法庭上,罗先生对张女士的所述事实毫无异议。双方表示无财产问题需要处理。

法院判决 两人婚姻无效

据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四款规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结婚登记。近亲结婚 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是犯法的。作为父母,应该对下一代的人生负责,为了孩子有一个健全的身体,严格遵守婚姻法规定,避免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福建小两口新婚不满3个月,发现竟是表兄妹,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近亲结婚的危害

根据专家估计,每个正常人身上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十几个有害的隐性等位基因,近亲通婚会使得这些隐性等位基因有更多的相遇机会,并且产生遗传上的异常。人类的核基因组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在近亲通婚的情况下,两个相同有问题的基因结合到一起的机会远远大于非近亲通婚的人。近亲通婚的风险到底有多大?让我们从以下婚配模式来计算:

如果在一级表亲和二级表亲之间有一级隔代表亲和一级隔山表亲通婚,则近亲指数就是1/32 ,其他类型依次类推。假设一种遗传病在人群中的比例是1/1000:

非近亲通婚的后代患病风险为1/1000000(百万分之一);

二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 1/128000

一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1/32000

兄妹通婚的后代患病风险为1/8000

与非近亲结婚相比,二级近亲的风险增大8倍;一级近亲的风险增大31倍;兄妹通婚的风险率则是正常随机婚配的125倍。

如果按照专家的提示,每个人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10几个隐性的有害基因的话,近亲通婚后代患病的风险还会更高。比如糖原储积症这一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它的可能类型很多,其基因由17个以上的外显子构成,不同外显子发生突变的人结婚后代不会产生异常,而两个完全相同的外显子的配对,通常是产生于近亲通婚。

有人说不同民族之间通婚会增加癌症的发病率,这是完全没有科学根据的。现代人类没有生殖隔离,也没有种之分,白人、黑人和黄种人都是血缘关系十分相近的同种。用谁都能看得懂的例子来说,一个黑人和一个白人之间的分子上的差异,可能比一个北京人和一个上海人之间的遗传差异还小。这就是遗传学上所定义的族内个体之间的差异可能大于族间个体的差异。

此外,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癫痫等多基因遗传病,在近亲结婚所生子女的发病率也明显高于非近亲结婚。为此,许多国家通过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中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之间的关系。据调查,近亲结婚率,城市约为 0.7% ,农村 1.2% ,某些山区农村、海岛由于交通不发达,近亲婚配更高,因而遗传性疾病就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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