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活动现场,重庆市医保局、市定点医疗机构、市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代表分别宣读了倡议书,向全市医保系统、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发出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倡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到今年1月,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4211家次,约谈2646家,通报批评854家,暂停医保服务765家,解除定点协议72家,移交司法机关7例,追回医保基金6322.1万元,处罚违约金12248万元,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周小平 文/图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挂名住院……这些欺诈骗保行为要遭!4月9日,重庆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渝北区新城广场举行,与此同时,全市40个区县同步举行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这标志着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全面铺开。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挂名住院…… 这些欺诈骗保行为要遭

9日,重庆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

2018年9月,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组建成立后,会同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回头看”工作。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到今年1月,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4211家次,约谈2646家,通报批评854家,暂停医保服务765家,解除定点协议72家,移交司法机关7例,追回医保基金6322.1万元,处罚违约金12248万元,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据悉,今年将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针对检验检查、门诊特病等领域的欺诈骗保行为。活动现场,重庆市医保局、市定点医疗机构、市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代表分别宣读了倡议书,向全市医保系统、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发出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倡议。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挂名住院…… 这些欺诈骗保行为要遭

各区县同步举行了宣传活动

定点医疗机构的这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计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定点零售药店的这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参保人员的这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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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医保卡买化妆品、日用品……

市医保局通报这几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从去年9月至今年1月,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4211家次,约谈2646家,通报批评854家,暂停医保服务765家,解除定点协议72家,移交司法机关7例,追回医保基金6322.1万元,处罚违约金12248万元。4月9日,市医保局通报以下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案例1

桐君阁药房垫江二店违反医保规定案例

经查,桐君阁药房垫江二店存在店内摆放、销售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且未标明应现金购药标识,药品进销存不一致等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2018年以来,使用社保卡刷卡购买化妆品、普通食品、日用品等违反服务协议的物品,骗取医保基金22.4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22.4万元,处违约金112.3万元,取消其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案例2

开州区普渡村卫生室违反医保规定案例

经查,开州区普渡村卫生室和智慧药品超市负责人均为李某,该村卫生室于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通过刷卡报销智慧药品超市药品费用、串换药品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20.1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二十五条和《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险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协议》第十九条之规定,暂停其医保网络结算3个月,暂停李某医保医师资格6个月,追回违规费用20.1万元,并处1倍违约金,拒付该村卫生室2018年度一般诊疗费用1.3万元,责令智慧药品超市限期整改。

案例3

黔江区普兴中医院违反医保规定案例

经查,2018年度,黔江区普兴中医院存在空床住院、降低入院标准、成立市场部拉参保人员住院、药品进销存与医保报销数量不符、刃针治疗无记录且不符合临床规范、检查仪器未见检查人员记录、本院职工住院的同时还在上班等违规行为骗取医保基金17.5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7.5万元,并按协议规定处罚金。

案例4

忠县中医院违反医保规定案例

经查,忠县中医院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存在违反物价规定加收,超物价标准收费,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骗取医保基金45.9万元。

医保部门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中“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一条第二款、第六款约定,追回医保基金45.9万元,处罚金104.9万元。

案例5

涪陵协和中医院违反医保规定案例

经查,涪陵协和中医院存在对建卡贫困户、因病致贫人员进行优惠以及接送(拉)病人,药品进销存与医保报销数量不符,降低入院标准,过度检查,虚增费用,违反物价收费,过度使用药品等违规违约行为骗取医保基金57.7万元。

医疗部门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中“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一条第二款、第六款、第十款、第十六款约定,追回医保基金57.7万元,处罚金218.5万元。

案例6

涪陵协和医院违反医保规定案例

经查,涪陵协和医院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存在过度检查(或治疗)、超限用药、违反物价规定、降低入院指征等违规行为骗取医保基金66.7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中“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第十款约定,追回医保基金66.7万元,处罚金145.7万元。

案例7

顾某、李某、云某等伪造假发票骗取医保基金案

2017年,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对全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发生医疗费用数据、就医次数等情况分析,发现个别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次数频繁、发生金额异常增大等疑点。针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存在问题,对我市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在对顾某在北京市就医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其报销资料中填报的就诊医院无法查到其就诊记录,住院收费票据也并非该院出具的原始票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顾某参保所在地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将核查资料移交到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2016年4月,顾某、李某夫妇通过云某购买虚假发票及相关就诊资料,并虚构医疗费用26.8万元,到渝中区社保局报销医保费11万余元。

2017年9月,经法院判决认定,三人使用虚假医疗发票骗取医保基金11万余元的行为属实,其违法所得已全部退回。三人犯诈骗罪,顾某、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0.5万元;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0.5万元。

责编 谭旭 审校 王蓉 总值班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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