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0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兴宁区法院召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联席会议,通过会议对2018年1月以来的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就改革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发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行交流、探讨,共同推进改革工作的进行。南宁市兴宁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彭奋荣、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副院长黄华莹、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仁、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副局长卢思年以及兴宁区法、检、公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上,兴宁区法院副院长黄华莹强调了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介绍了现阶段该院的各项改革举措和已取得的成效。黄华莹副院长指出庭审实质化改革是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庭审在定罪量刑中的决定性作用。兴宁区法院将重点围绕以证据为中心,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联合检察院、公安局逐步规范各种罪名证据的收集、审查,通过各机关的通力合作,进一步强化庭审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随后,各参会人员在会议上就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进行发言,并针对提出的争议问题进行讨论。

会议上,公、检、法三机关参会人员对下一步如何更好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改革工作进行充分探讨,对扩大简案快审案件的范围,统一办案流程,统一专人负责,集中起诉、集中审理、集中当庭宣判等各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缩短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更好实现公平正义奠定基础。

最后,兴宁区政法委副书记彭奋荣指出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彭奋荣副书记强调公、检、法三机关在今后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一要提高认识,转变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使各项改革工作成为兴宁特色、兴宁经验。二要把握内涵,精准发力,力求扎实成效,各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精神,规范侦查、起诉、审判相关规定及程序。三要立足政法工作全局,继续加强合作协作,使改革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四要深入改革,助力打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为更好地保障兴宁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联席会议上,公、检、法三机关还联合签署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收集指引(试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