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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潍坊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2018年3月15日—6月8日,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对潍坊经济开发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5个部门单位党(工)委(党组),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市投资集团、市金融控股集团、市教育投资集团4个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进行了巡察。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8月1日-3日,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抓好整改提出要求。据巡察反馈情况显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

一、潍坊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不够,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有的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党工委领导核心职能弱化,议事规则不明确、不规范;对巡察督导发现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履行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抓理论武装不深入,组织生活不严肃;作风建设乏力,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扎实,担当作为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党的纪律建设薄弱,“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多发;部分项目违规采购,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洁风险。同时,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等处理。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委

政治站位不高,理论中心组学习不系统、不规范,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充分,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决策事项职责不清、程序不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执行力不强,承担的产业强市、品质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及时;党建工作虚化,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的活动重形式、轻实效,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机关党建形同虚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扎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得力,担当进取意识不强,项目建设重审批轻监管;执行财务规定不严格。同时,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等处理。

三、市交通运输局党委

党的领导严重弱化,系统内政治生态不健康,少数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走过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严重缺失,议事决策质量不高,对下属单位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力;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缺位失责,对市委确定的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贯彻落实不坚决,工作被动应付,一些重点项目推进不力;党的意识淡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缺位,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党员学习体会抄袭问题严重;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虚化空转,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实;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监管不严格;系统腐败问题突出,违规违纪问题高发频发。同时,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等处理。

四、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党的领导弱化,政治站位不高,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规则不明晰,决策程序执行不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统筹协调力度不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不足;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抓得不够严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不够;对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审批程序不规范、不严谨;制度执行刚性不强,有的制度形同虚设。同时,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等处理。

五、市林业局党组

党组领导核心意识淡化、作用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严实;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集体决策议事程序不规范;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态度不够坚决,谋划不主动,有的项目审批把关不严格,有的未能按期完成;党的建设缺失,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按要求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作风漂浮,制定的个别业务目标虚浮;执行廉洁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同时,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等处理。

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政治责任淡化,被动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推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不及时,领导群团工作不得力;党建理念淡化,重业务、轻党建,未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严肃,民主生活会政治性不强;选人用人工作机制不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公开招聘员工工作程序不完备;“两个责任”虚化,与所属党支部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流于形式,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对存在的发放双重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不规范、会议费列支不规范等问题问责处理不到位。同时,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等处理。

七、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集体学习少,结合实际研究不深透;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到位,对管理运营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研究不深入,对子公司发展缺少长远规划;对决策程序把关不严,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不规范;党的建设虚化弱化,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未按要求写入企业章程,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对选人用人把关不严、标准不高,程序不规范;管党治党宽松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铺张浪费、享乐主义现象;财务管理和招投标中存在廉洁风险。同时,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等处理。

八、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研究讨论重大问题中发挥把关定向作用不到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不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思路不宽;勇于化解矛盾问题的担当作为不够,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有力,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四个城市”建设存在差距;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公司发展面临“人才瓶颈”;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内部监督管理偏宽偏软,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掌控力不足。同时,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等处理。

九、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党的领导弱化,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把方向、管大局”意识不强,对个别权属公司管理松散;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严格,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个别重大投资项目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党的建设缺失,抓党建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薄弱,存在“两张皮”现象;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有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不落实,有的组织生活走过场;党员管理存在疏漏,有的党费交纳不足额、不及时;职工招聘录用程序不透明,工作不规范;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公务管理制度搞变通、打“擦边球”。同时,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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