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霞浦警方破获一起网络赌博案,

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抓获2人

还想赌博的人,快收手吧!

为有效打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遏制网络赌博发展蔓延势头,净化网络环境。霞浦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积极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行动,4月25日,成功破获一起网络赌博案件,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抓获涉案嫌疑人2人

近日,霞浦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在日常工作中获悉,有人通过微信APP提供网络赌博平台从中营利,立即组织民警核查研判,收集相关证据,经缜密侦查,最终摸清了该网络赌博平台的基本情况。

4月25日,霞浦县局治安管理大队组织警力赴福州长乐分别抓获涉案嫌疑人李某、黄某。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9岁,长乐市人)、黄某(女,23岁,宁德蕉城人)于今年3月初通过微信APP提供网络赌博平台给不特定人员进行赌博,从中抽水营利,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该两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黄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始终保持打击

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净化社会环境。

那么对于涉赌人员

相关的法律条文

又是如何进行处罚的呢?

赌博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赌博,

坚决打!打!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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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霞浦公安

编辑:张颖

审核:林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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