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房屋中介称,对此不知情,有问题可以协商,“房东的意思是,露台是公共区域,不是他房子里面的,他还是希望这几个小姑娘继续住下去”。律师认为,房屋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现象属于影响合同订立和履行的重大事项,卖房人或房东应当主动披露,买房人或租客才能依据事实进行判断是否购买或者租赁。

今年3月份,

小刘和朋友在杭州租下一套80平米的房子,

月租4500元,租期1年。

结果住了20余天,

小刘才听邻居说这是“凶宅”

据了解,

这幢楼去年发生过跳楼事件,

当时死者就落在她们的2楼露台上。

在得知消息的当晚,

小刘就和朋友搬到宾馆住,

吓得不敢上厕所。

“我们最介意就是,房东隐瞒这个事情,发生了这件事情以后,他的态度一直是在推诿,想把责任推给中介。”小刘称让房东退还她们此前交的费用,并补偿搬进搬出的花费,共计四万余元,但双方协商未果。

房屋中介称,对此不知情,有问题可以协商,“房东的意思是,露台是公共区域,不是他房子里面的,他还是希望这几个小姑娘继续住下去”。

对于这个事情,

网友们也争议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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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认为房东的立场也很无奈,

只要房子本身质量没问题就可以了:

还有的网友则认为,

不论如何,租客都应有知情权。

房屋是"凶宅" 房东应告知

相关律师称,房屋的价值构成要素,不局限于建筑本身的使用功能。依据价值规律,争议房屋虽然在实物形态上没有受损,但“趋吉避凶”是客观存在的社会普遍心理现象,是广大社会群众长期以来形成的善良无害习俗,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应该得到法律的尊重。

律师认为,房屋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现象属于影响合同订立和履行的重大事项,卖房人或房东应当主动披露,买房人或租客才能依据事实进行判断是否购买或者租赁。如果卖家或者房东在未告知买房人或租客房屋真实情况下,买房人或租客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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