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刘凌智

11月7日,郑州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出租车的哥的配合下,在文化路与优胜南路附近设卡拦截,将一辆车牌号为豫AZ39H5的黑出租查扣,司机姬某某无法提供从业资格证,该车的使用性质也是非营运。

民警经查询发现,这辆私自改色的黑出租设备齐全和正规出租车无任何差异,已被交警二大队锁定列入曝光黑名单。它还有一个“亲兄弟”目前仍在市区载客营运,车牌号为“豫AZ39D5”。两辆车的车牌号只差一个字母,并且还同在一崔姓车主名下。

11月8日下午,郑报融媒记者在交警一大队民警的带领下赶到停车场,见到了这辆车牌号为豫AZ39H5的克隆黑出租车,从外观来看根本无法分辨其真伪,绿色的空车灯仍闪烁着,前车牌照上也悬挂着“郑TAXI州09625”的特种行业牌照。

该车车厢内的设备也是一应俱全,正规出租车该有的它都有,空车灯、计价器、智能屏幕及乘客评价器等,还有两张过塑的付款二维码。据专业人士介绍,该车内计价器的所有编码均已涂刮,无法辨别其来源,“每辆出租车都具有独自的计价器,每部计价器的编码也不一样的。”不过,计价器却可以机打发票,发票上所打印车牌号豫为AZ39H5,所以计价器的真伪仍需再鉴别。此外,该车的评价器也只是一个高仿的塑料壳,仪器上的按键都是假的。

令人疑惑的是,该车悬挂的特种行业绿色牌照“09625”同样无法辨别真伪,通过搜索发现该号牌属于晨曦出租车公司的车辆,车牌号为豫A60Y*5。不过晨曦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到车主了解到,其车内设备及特业牌照从未丢失。

据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支队金水大队负责人介绍,豫AZ39H5这辆车的非法营运行为已确认,待交警部门对车主进行处罚后,将会向支队法制室汇报,“因该克隆出租车的非法营运行为经媒体报道后产生恶劣影响,将按照规定对该车处以顶格3万元的处罚。”

民警在查询该车辆的资料时,发现交警二大队曝光的黑出租车名单中,一辆车牌号为豫AZ39D5的黑出租车,与豫AZ39H5只差一个字母,并且两辆车的所有人均为崔某。一个人名下两辆车,车型均为灰色丰田轿车,初次登记日期均为2015年10月29日,使用性质都是非营运,但保险已于今年4月7日终止,目前都处于锁定状态,两辆车几乎一模一样,像是亲兄弟俩一般。

11月8日15时许,经交警二大队民警查询,豫AZ39D5目前仍处于营运状态,缉查布控系统显示,在15时47分,该车正沿黄河路(东明路-经一路)由西向东行驶,车内的副驾驶座位上疑似一名男性乘客,而该车却仍亮着空车灯,兄弟都落网了,它还在外面非法营运。

据交警介绍,目前曝光的39辆黑出租车档案已全部处于“锁定”状态,车主必须前往交警部门进行解锁,不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与车辆过户等车管业务的办理。这些被锁定车辆但凡经过设置电子眼的路口,均会自动拍照记录,并通过查缉布控系统发布至交警警务通上,利用非现场出发手段对车辆进行处罚。

据内部人士透露,这些克隆出租车车主铤而走险的原因,除了披出租车的外衣能够更轻易地非法营运外,另一方面交警部门对于他们的查处,只限于因“私自改变车身颜色”,处以200元罚款,而交通执法部门虽然可因“涉嫌非法营运”处以5000元-3万元罚款,却很难在道路上对这些高仿车辆进行拦截查扣。因此,希望两个部门能够协同查处,对这些黑出租车进行打击。

有出租车司机认为,这些黑车改变外形添加设备冒充正规出租车进行营运,明显是对乘客的一种欺骗,难道算不上诈骗吗?据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翟书博主任分析,诈骗罪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为目的,骗取他人财产,但黑出租车非法营运行为属于行政违法,是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违法运输经营,只能算是有欺诈行为,扰乱的是出租行业的正常秩序,属行政法规处罚的范畴,但够不上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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