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对农村老宅翻建问题也进行了较为严格的管控,虽然农民朋友已经获得了农村老宅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在将老宅拆除,重新修建的过程中也必须要满足农村建房的相关条件和审批手续,否则将会被认定为违规建筑将会被予以拆除,尤其是以下四类农民,将不能够对农村的老宅进行翻建!

  1、未获得房屋翻建手续

  目前想要在农村修建房屋,就必须要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同时无论是新申请宅基地建房还是旧宅翻建,都必须要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动工建房,否则将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2、拥有多处宅基地

  “一户多宅”是国家宅基地改革工作明令禁止的,虽然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农村一户多宅现象,都允许进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但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国家也提出,“一户多宅”在房屋确权登记之后,如果出现房屋倒塌、房屋拆除等情况,将会注销登记,宅基地也将会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所以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农民,将不能够进行旧房翻

  3、户口不在农村集体组织

  在农村建房的必须要条件就是必须要拥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身份,也就是必须要拥有农村集体组织户口,是否将不能够进行建房,现阶段许多农民已经将户口迁入到城市或者其他农村集体组织,那么其在原有农村集体组织的老宅也不能够进行翻建,一旦房屋倒塌或者拆除之后,其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4、宅基地面积不符合规定

  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指出,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面积需要符合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但由于农村家庭人口变动,许多家庭出现了人多宅基地面积少的现象,这一类人则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同时还有一些由于人口的减少,出现了人口少宅基地面积过多的现象,而这一类人家庭如果将老宅拆除,也不能够按照原有的宅基地面积进行房屋的建设,必须要重新进行宅基地规划,获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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