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人物王冲冲报道

  11月8日晚间,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泉州市政府相继发布通报,公布详细检测数据、明确泄露物,以及医院接诊人数。

  此时,距福建东港石化6.97吨碳九泄漏事件发生,已过去5天。

  通报来得太晚。自11月4日事发当晚,泉州区环保局发布“清理基本完成,水质空气质量达标”的通报后,就消声了。而在“通报”之外的社交媒体和报端,关切的是污染物的扩散、就诊住院的村民、戴口罩上学的孩子、中毒的消防人员以及环保局大楼监测点处喷射的高压水枪。

  8日,肖厝小学学生戴口罩上课

  目前东港碳九泄露事件仍未平息。但就目前而言,政府处理危机的信息公开,像一台艰涩运转的机器。从4日区环保局200多字通报,6日区环保局和农林水局对外界避重就轻的回复,到7日中午的“统一由区委宣传部回应”,再到8日泉州市政府2000字首次明确泄漏物、公开详细检测数据的详细通报。

  如何更及时有效地回应公众关切,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所有的追问,只为了一个真相。如澎湃评论所言,“看得见的油污可以吸附,而看不见的,会长久留在人们心头。”

  碳九泄漏后,当地民众带着口罩

  政府通报前后信息不一致,“真话不全说”

  碳九泄漏事发后,泉港区政府关于水质监测结果的通报,先后不一致。

  事发2天后,直到第4份通报,泉港区政府才在区广播电台公布水质监测结果:水质监测点石油类含量均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符合养殖水质要求。

  6日,泉港区农林水局相关工作人员向每日人物介绍,水质监测范围已由原来的4个点扩大到7个点,其中两个监测点在泄漏周围的养殖区附近。7个监测点均显示水质达到养殖标准。

  但8日夜间泉港区政府新闻办通报监测点数据显示,6日肖厝养殖区水质监测点,石油类含量仅符合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东港石化码头水质监测点,石油类含量仅符合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8日,肖厝码头水质监测点,石油类含量仍仅符合第三类海水水质。

  

  9日,每日人物了解到,碳九污染物目前已扩散到柯厝村。此前一天,沙格村亦发现有碳九污染物。截至发稿前,未有对于柯厝村和沙格村的污染清理和水质监测的相关通报。

  水质监测前后通报对比图

  

  除了水质监测结果的前后不一致,空气监测结果也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

  

  从4日到8日,泉州区环保局只公布过上西村空气监测点数据,直到8日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才公布了肖厝村、峰前村的空气监测数据。其中,4日肖厝村与峰前村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于区环保局当日公布数据,肖厝村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上西村2倍。

  

  此外,4日区环保局以上西村16时空气数据(0.429mg/m3)作为当日整体空气状况。但在12时和15时,上西村空气数据分别为14.9mg/m3和4.929mg/m3,是当日公布值的35倍和11倍,且均超过企业厂界标准(4mg/m3)。

  

  由此可见,在省生态环境厅公布详细数据前,区环保局仅挑选“情况总体最好”的上西村中的“最低数值”,作为代表性空气状况,对外公布。可谓是“真话不全说”,避重就轻。

  空气质量监测前后对比图

  此外,在4日和8日通报中,区环保局均以企业厂界标准作为空气状况衡量标准,而省生态环境厅也以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限值化学有害因素》衡量空气中萘、苯乙烯浓度。

  然而,把工厂内允许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等同于生活环境允许的浓度,并不合适。工业领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值,是以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接触频率为标准计算的平均容许浓度限值,对象是成年人。但当危害物质存在于生活环境中,村民一天24小时,一周7天都在接触,婴幼儿也暴露在这个环境中。

  据自媒体“C计划”分析,如果用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作为标准,那么Tvoc(总和挥发性有机物)不能超过0.6mg/m3,而且这个标准不是在一般通风的情况下检测,而是要先把门窗密闭12个小时再检测。

  所以,在泉港区通风环境下,上西村和肖厝村分别14.9mg/m3、0.9756mg/m3的空气监测值,明显超过了健康标准。

  此外,4日晚泉州区环保局用高压水枪喷办公楼,疑似为降低附近空气质量监测点数据。

  

  泉港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于6日回应每日人物,否认是环保局干的,泉港区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解释称,“环保局周边有马路在开展检修,喷水是为降低工地扬尘,并非为了改变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但对喷水是否会影响监测结果的客观性,仍值得疑问。

  下级部门信息上报不力,事件处置回避关切

  泄漏事发后4天,直到8日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中,才第一次确认泄漏物为“裂解碳九”。

  据科普网站果壳网撰写的相关文章显示,碳九分两种,裂解碳九和重整碳九,两类物质的成分有很大区别,对环境的危害也不同。裂解碳九的毒性相对不大,也没有已知致癌风险,主要是污染海产品和水质。而重整碳九毒性更高,可能会在环境中结合形成致癌物二噁英。

  碳九类型的确认对治疗中毒患者和清理控制污染至关重要,但直到8日才通报确认泄漏物为裂解碳九。政府对关键信息的确认和处理明显不到位。

  首次公布泄漏物为裂解碳九

  

  区环保局等部门对泄漏事件对处置和上报也存在问题。

  对照环境部经济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的《环境应急响应实用手册》,此次泉港碳九泄漏属于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级):直接导致50-100人中毒,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1亿以下。

  按照《手册》提及的突发环境事件工作流程,地方政府应在2小时内直接上报到省环保厅、区政府,区政府可直接越级上报至国务院。接报单位应当立即核实,对事件对性质和类别初步认定。

  《环境应急响应实用手册》突发环境事件工作流程

  但在6日每日人物联系泉州市环保局时,相关工作人员称,接到了区环保局上报的空气质量信息,相关问题由区局处理;同时还称并未接到水质监测信息,该问题由区农林水局处理。

  《环境应急响应实用手册》提到,对于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级)应当成立现场指挥部和专家组。每日人物于8日了解到,泄漏事发第4天,现场消防人员才开始配备轻型防化服,而在此前已有两名消防人员中毒住院。

  时隔两日,在11月8日泉州市政府初步认定东港碳九泄漏为“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6日,两消防人员中毒,于泉港区医院就诊

  

  

  相关政府部门碳九泄露事件中处理不当,信息公开不透明也屡质疑。

  从4日通报起不断重复的“基本清理完”,“陆上”环保部门不知“海上”农林水部门信息,事故中没有一场现场发布会,事发4天后才由市省一级回应,信息公开不完整、不及时,引起民众进一步的猜测和质疑,增加了当地政府的信任危机。

  地方政府应拥有完善的政务媒体和对外回应机制,但每日人物在6日联系当地政府了解进展时发现,相关负责人“严守”通报,对超出通报范围的、实际且重要的问题,一律不予回答;对于空气和水质监测结果的质疑,避重就轻。

  甚至在8日再去询问最新进展时,泉港区环保局、农林水局,甚至泉港区医院,均一致回应“所有信息统一由区委宣传部对外公开”,之后数次拨打区委宣传部,电话均被挂断。

  8日,碳九污染物扩散到沙格村内河

  这种“坚守命令”或“逃避质疑”的回应机制,无法解释来自外界的疑惑,注定给猜测和传言提供了空间。

  任何一个社会,突发事件不可能避免。对上瞒报,对外回避关切,无益于解决问题,更容易引发政府信任危机。民众渴望的其实就是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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