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大事。交了认筹金,等到开盘选好了房子,交了定金,就等着签合同办贷款了,结果,房产商一个电话:对不起,我们不卖了。临沂高女士的遭遇,让大家很是吃了一惊。重要的是,不只高女士,还有很多人,都碰到了同样的糟心事。

今年4月份,临沂的高女士在临沂掌舵龙湖小区相中了一套房子,交完一万元的认筹金后,开盘日期却是一等再等。

高女士说,开盘日期从6、7月份,一直拖到10月份。10月20号高女士终于接到了置业顾问的选房通知。通过摇号,高女士选定了自己心仪的房子。“价格定的是7040元,选完房,签了名字,摁了手印,然后什么也没看,就说行啦,这房子就是你的了,等着交首付款就行。”

高女士说,选房现场十分紧张,根本容不得半点考虑,直到结束后很多业主才发觉有些不对劲。

购房者宋女士说,“我们选完房,签了房屋认定书,签字摁手印,上面很明确,单价、总价。特别备注了一条,3日内办按揭手续。因为合同一式三份,应该有客户的一份,他们不给我,所有的业主他们都不给。”

宋女士说选房后签字儿的,并不是购房合同,而是房屋认定确认书。“确认书就是证明这个房子已经是你的了,当时置业顾问明确告诉我们,你选完了,不能退,如果退房的话,你的定金,就不能退了。”

选到心仪的房子,大伙儿赶紧筹集首付款,不料却突然接到开发商的电话,房子不卖了。原因是一期没有预售证。现在可以来选二期,如果错过这个机会,就没有优惠政策了。

明明是交的一期认筹金,却被要求认购二期的房子,业主们不同意了。“一期房子靠近公园,大家等了半年多,初衷就是想选一期的房子。二期房子的价格和一期差不多,二期有没有预售许可证?还是未知数。”

没有预售许可,为什么要开盘卖房呢?开发商回复说没开盘,也否认与购房者签订任何认购协议之类的合同。

宋女士出示了选房当天的录像,并且说她们在垃圾桶中捡到了被撕毁的盖有公章的购房确认书。

相对于高女士,董先生就比较幸运。董先生刚刚27岁,他告诉记者,自己在农历8月份定亲,之后就开始选房准备结婚。因为自己在高新区工作,所以主要在周边楼盘进行了考察选择。因为经常会到龙湖公园游玩,所以也去过掌舵龙湖售楼处考察房子,但因为感觉价格较高,位置也稍偏所以选定了另一个楼盘。但上周从附近路过的时候发现很多人聚集在售楼处,经询问得知是售楼处给买房人打电话说房子不卖了,让去退款,大家不同意。小董告诉记者,幸亏自己当初没买这个房子,不然不知道又得耽误多少时间处理这些事才行。

以下为掌舵龙湖6月11日认筹盛典的相关宣传:

在售楼中心工作人员承认,因为一期项目有一些地方不符合新变动的国家政策,没有拿到预售权,房子现在确实没法儿卖了。

对于此事后期进展,我们将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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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认筹?认筹合法吗?

认筹是指开发商正式销售前通过一些折扣让购房者缴纳认筹金等费用的行为。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认筹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认筹”是个舶来品,灵感来自香港房地产市场的一种炒作方式。“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

本文综合自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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