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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7日至8日,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泸沽湖省级湖长张太原,四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泸沽湖省级湖长邓勇会同泸沽湖丽江市级湖长崔茂虎、凉山州级湖长阿石拉比、宁蒗县级湖长杨承新、盐源县级沈海涛开展了泸沽湖川滇三级湖长联合巡湖。四川省政法委、司法厅、住房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公安厅以及凉山州、盐源县、泸沽湖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景区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云南省政法委、法学会、生态环境厅、住建厅、水利厅以及丽江市、宁蒗县、泸沽湖管理局有关同志参加此次巡湖活动。

参加川滇三级湖长联合巡湖有关人员在张太原、邓勇的带领下,分别深入泸沽湖云南片区和四川片区巡湖督导。在泸沽湖云南片区,巡湖人员首先到门票站观景台调研泸沽湖全貌,随后到洛水村调研了雨污分离及三线入地项目推进情况。在四川片区,巡湖人员调研了污水治理和草海生态保护治理情况。

11月8日,川滇两省全面落实泸沽湖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在摩梭家园酒店会议室召开。丽江市委书记崔茂虎、凉山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阿石拉比,宁蒗县委书记杨承新分别汇报了各自推行湖长制及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情况,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汇报了泸沽湖一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情况,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法学会等参会单位有关同志围绕如何落实泸沽湖湖长制、加强保护治理、维持泸沽湖Ⅰ类水质进行了发言。张太原、邓勇分别作了讲话。

张太原指出,泸沽湖在两省各级各部门的协作下,水质稳定保持Ⅰ类,保护治理工作不断取得积极成效。但也面临着总磷、总氮含量接近Ⅰ类水质临界值等风险隐患。张太原要求,滇川两省要同心协力保护好泸沽湖,特别是州市县党委政府要充分履行责任、压实责任,落细落实泸沽湖湖长制工作;要加快完善法规体系和体制机制,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治理,减少污染负荷;要加快生态红线范围内搬迁整治工作,加快旅游接待重心转移,推动“湖边游、湖外住”;要加快环湖绿色交通和过境道路改线相关工作,减少交通风险和环保风险隐患;要联合调度水位水量,加强草海湖道疏浚,加快水体置换,实现湖水良性循环。

邓勇要求川滇两省各级各部门一是要把思想站位再提高,加强政治思想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两省州市县党委政府的具体工作部署,一切工作立足于保护,一切工作围绕保护,保护好泸沽湖的自然水环境和自然文化资源;二是要长远和近期结合,先易后难、突出重点,解决影响当前水质的最重点和突出的问题,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防止水体污染;三是要紧密协作,完善机制,共同做好工作。四是要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抓好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1+3”方案获批后的落实工作,抓好湖区人口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草海疏浚等具体工作,减少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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