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老师建立的家长联系群里,如果发现“老师”发消息要收“资料费”,你会怎么做?大部分家长可能毫不犹豫的把钱发过去。近日,白河县公安局连续接到两起警情,给广大师生和家长提了醒:家长不慎“引狼入群”,“李鬼”冒充班主任骗钱,不明真相的家长上当受骗,这些就真真切切的发生在我们身边……

案件一2019426日,构朳镇构朳初级中学刘老师电话报警:“有人在我所建的班级群里冒充我,以向家长收取资料费名义实施诈骗,请你们处理。”经查:42519时许,微信名为“成都色的”通过扫描该班级群中家长“夏**妈妈”(微信号:***20061991)分享的二维码进入班级群,后“成都色的”将名为“如梦初醒”(微信号:wxid_896i2mpdb50x12)的人拉进该群,“如梦初醒”随后在群里以老师的名义向学生家长发送收取每人98元资料费的信息,后该群多位家长将98元“资料费”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发送至该群,“如梦初醒”将红包领取后退出该群。

案件二2019427日,卡子镇中心小学何老师报警:“在我们班级家长微信群中,有人冒充我的名义以收取学生资料费为由,向学生家长诈骗钱财,请处理”。经初步调查了解,昵称为“成都色的”通过扫描“张**家长”分享的二维码进入班级群,随后“成都色的”将其昵称改为“班主任何**”,并在群里发送信息称每位学生需要向学校交资料费98元,随后有11名家长通过发红包形式将钱发送到该群里,班主任何老师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进行了制止。

上述2起诈骗案件,骗子首先通过诱导不明真相的家长分享班级群二维码,混入班级群后迅速将网名改为与群主或老师一致,然后伺机以教师口吻实施诈骗,得逞后迅速退群。此类诈骗迷惑性强,容易造成不明真相的家长上当受骗,性质十分恶劣,影响极坏,严重影响了校园治安秩序。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组织侦破案件。

防范提示:

1、学校老师因工作需要而建立的各类班级群、家长群等,要实行实名制管理,关闭二维码邀请并开启入群验证,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2、学生及家长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分享自己的二维码,不要随意点击、转发来源不明的链接,不要添加不明身份的微信好友,避免本人及他人信息泄露;

3、网络交流中不可轻信头像、昵称等虚拟信息,任何要求支付、转账等涉及金钱来往的,都应先核实情况、验明身份;

4、在班级群里,如果出现收费事项,家长最好先打电话和老师确认,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报警。

来源:白河公安 编辑:新媒体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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