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大理州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城市(县城镇)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11.7”会议精神和省、州党委政府领导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动员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苦战三个月,坚决打好城市(县城镇)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战,推动全州城乡交通环境进一步好转。

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学著出席会议,并对全州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作了强调要求。吴学著副局长指出,随着全州城市化、机动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日益凸显,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开展好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平安和谐大理建设,事关广大群众出行,事关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问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全力开展好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

吴学著副局长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州委政府要求和州局统一 部署,围绕构建安全畅通有序和谐交通环境,严厉整治城市交通乱象,加强城市道路施工管理,规范静态交通组织;要构建“一体化”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城市公安交管力量建设,规范禁行限行道路和区域,优化路面勤务模式,加大事故快处快赔力度,加强横向联动机制建设;要从全警应用出发来规划、建设科技管控项目,真正实现数据融合、信息共享;要坚持陈兵一线,将现有警力最大限度地压到路面,下力整治城市交通秩序;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解决好当前存在的无警力上路或上路执勤不管事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宣传发动,积极营造集中整治的浓厚氛围;要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邓明主持会议,并对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好城市(县城镇)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集中整治“五个一”目标,确定了五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整治措施,明晰了各县市局和各警种的具体职责任务,并明确了州局党委成员挂钩负责、各县市局各警种分段包片负责、工作定期通报和定期提醒四个工作制度。同时,邓明副局长对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抓实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迅速研究,抓紧部署。会后,各县市局和州局各部门要根据今天的会议精神,结合“11.7”会议上余副州长和许书记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迅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形成整治方案,抓紧部署安排,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二要主动协调,形成合力。此次全州城市(县城镇)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按照州委、政府的部署是一个综合性的整治,涉及党委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公安机关是整治的主力军,要紧紧围绕州委、政府确定的10项和州局党委确定的“五个一”目标任务,主动协调,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发力,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切实打好整体仗、合成仗,确保全州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三要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各县市局和州局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以钉钉子精神抓检查、抓督促、抓落实。要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着力形成工作往严里抓、往实里干、往细里做的工作导向,推动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县市公安局。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森林公安局、机场公安局、大理火车站派出所负责同志,交警支队班子成员和实职副科以上民警在州局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局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和各中队负责人、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在县市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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