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赫章县城关镇一男子酒后与女友吵架,为泄愤竟用脚连踢停在路边的警车,结果,被警察下车逮个正着并将其送进拘留所。

11月7日22时许,赫章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城关镇夜郎广场二排街路口时,发现该区域人员较多,情况混杂,于是停车观察。

警车刚停下,车上的民警便听见“砰砰砰”的响声,并感觉车身摇晃,随即下车查看,只见一名身穿黑色皮衣的男子正在踢警车,民警立即上前劝阻,男子不但不听劝阻,还大声嚷嚷着继续踢警车,民警遂将其强制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民警讯问,男子龚某鑫(21岁,赫章县达依乡人)如实供述了11月7日22时许,与几个朋友在夜郎广场二排街吃宵夜,期间和自己的女朋友闹矛盾后心情不好,为宣泄情绪脚踢警车的违法事实。

目前,龚某鑫为泄私愤脚踢警车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编 辑:张慧云

审 核:郭 钰

作 者:王 磊 况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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