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月15日,除了官方在公务机关门口挂几盏彩灯庆“元宵”以外,街上冷冷清清,只有到了正月十五,市民自发开灯祈福,家家户户火树银花,城里才有了元宵节的味。陈坤注解说,按广府风俗,早在元宵节前数日,家家户户就要把花灯和牲礼一起供奉到神前,邀请亲友一起喝酒祈福,这个仪式称为“开灯”,只有经过这个仪式,花灯才会给人带来好运。

官方禁止正月十五过元宵 改在公历1月15日以示科学 结果不了了之
晚清年间的元宵节灯市,人来人往,热闹非常。
盛行于19世纪的广州外销通草画,生动描绘了“开灯祈福”的民俗。
通草画上的“儿童闹元宵”。
快乐的时光总是飞逝而过,感觉正月初一刚过,转眼又要到元宵佳节了。按照老广州的风俗,元宵节是“开灯祈福”的日子。元宵节前两天,家家户户就要将花灯和牲礼祭在神前,求得祝福,然后高高挂起,祈求“发财添丁”。不过,读者你知道吗,80多年前官方发起的那一场“不许过年”的闹剧也殃及了元宵节,流传了上千年的“上元佳期”被生生腾挪到了公历1月15日,那时,腊月还没过完,天上的月亮还没圆呢。这样的荒诞剧,当然没有人买账,官方的“大挪移”由此不了了之。
80多年前的广州,官方以推行科学、破除迷信为名,严令不许过旧历年。根据1931年旧历春节前夕的《广州市政公报》,官方曾连发几道“金牌”,禁止机关职员擅自请假、迟到早退;禁售旧历书;禁止工厂停工放假;禁止商店休市。大年初一,时任广东省主席陈枢铭和广州市市长林云陔还特地到各个政府机构巡视了一遍。若有人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那就真是撞到了枪口上,轻则受罚,重则砸了饭碗。
官方与百姓 各过各的年
不过,官方的严令,根本抵挡不住人们过年的热情。衙门里的人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出版于1931年的《风俗改革丛刊》里说他们嘴里高喊“废除旧历”,不情不愿按时上班,回家一关上门,就欢欢喜喜过大年。
机关职员心口不一,吃不上皇粮的人心里就更加不服,有好事者还专门写了副春联,流传甚广:“男女平权,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阴阳合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
数万店主 最怕得罪“财神”
官方严令商店不得休业,但全城3万多家商店,把这禁令当回事的就没几家。广州的生意人,最注重的就是好意头,他们连读“书”(谐音“输”)都要说成读“赢”,猪“舌”(谐音“蚀”)都要说猪脷(谐音“利”),遇有典当行开门,时常还会欣欣然赶去押上一条旧裤子,希求从此大富(“裤”谐音“富”)。旧历新春是财神爷下凡的日子,得罪了这位“大佬”,这一年到头还能混吗?所以大大小小的店主,该烧香就烧香,该拜财神就拜财神,从初一到十五,天天都有事干,顶多低调一点,也就给了官方三分薄面了。
“头祃”虽丰盛 吃得好心惊
数万大小老板忙着拜财神,数以十万计的伙计,却为“无情鸡”悬着心。原来,珠三角一带的店铺,数百年来一直有“做祃”的传统。“做祃”其实就是打牙祭的意思,伙计们平日菜食寡淡,逢初二、十六,老板则会煲汤杀鸡,犒劳大家。每年的农历年初二俗称“头祃”,腊月十六俗称“尾祃”,菜品又比平常“做祃”要丰盛许多。不过,平日里,伙计们提起“做祃”,个个都很高兴,可逢到“头祃”,却都悬着心。
原来,以前店东辞退伙计,都是开“头祃”时通知。开席之后,若店东先夹一块鸡到哪个伙计碗里,此人顿时面如土色,吃完这餐饭,就得卷铺盖走人,这就是广东人说的吃“无情鸡”。
20世纪20年代后期,工会曾使商家一度被迫中止了数百年的“无情鸡”传统,但很快这一传统又被恢复了,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无情鸡”才彻底消失。
说起伙计吃“无情鸡”的历史,最令人心酸的莫过于1937年的春节,彼时战争阴云密布,4000多个来自各行各业的伙计无奈失业。正如传统粤讴《过年关》里唱的那样:“我唔愿过,呢一个年关。你睇米珠薪桂,件件都系咁艰难……”其间多少失意,都要怪那只可恶的“无情鸡”。
官方: 过公历元宵 科学!
百姓: 还在腊月里 不过!
过了正月初一,转眼就是十五。按照老广州昔日传唱的歌谣:“十五祈灯头,十六夜完灯。”过完了十五,这年才算真正过完呢。清末文人陈坤曾在《岭南杂事诗钞》中写道:“新年才入瑞先征,火树银花岁事仍。偶过邻翁扶醉说,亲朋几处约开灯。”
昔日旧俗
家家户户开灯祈福
陈坤注解说,按广府风俗,早在元宵节前数日,家家户户就要把花灯和牲礼一起供奉到神前,邀请亲友一起喝酒祈福,这个仪式称为“开灯”,只有经过这个仪式,花灯才会给人带来好运。 “开灯”的名头也是各式各样,谁家刚生了儿子,就开“添丁灯”;娶了新媳妇,就开“乘龙灯”; 盖了新房子,就开“新居灯”。
这些花灯,造型或为莲花,或为莲藕,或为福禄寿三星,或为和合二仙,镂花剪彩,十分精致。到了上元之夜,家家门口彩灯高悬,映着天上一轮圆月,比除夕夜还热闹。
在旧时广州城里,人们除了在家里挂灯外,还会“凑份子”,在城里热闹处搭灯棚。
灯棚高搭:
“四牌楼”前最热闹
据记载,20世纪初,老广州最大的灯棚一般搭在四牌楼街。今天的“解放路”,得名于20世纪50年代,之前名叫中华路,“四牌楼”就位于该路段惠福路与中山路的路口之间,有趣的是,这里虽然名曰“四牌楼”,但实际上却有五座牌坊,纪念明代的进士与名臣。当年,“四牌楼”是当之无愧的地标,“四牌楼”的元宵灯牌更是遐迩闻名,灯棚里一盏巨型花灯,由几百盏小灯组成,气势非凡。灯棚内甚至还搭有歌台,戏班子在这里通宵达旦地唱曲,为前来观灯的市民助兴。
官方新招:
佳节挪到公历日期过
老广州市民的元宵节原本过得十分热闹开心。可80多年前官方禁止过年的严令一下,“元宵节”也不能痛痛快快过了。
据1931年一期《市政公报》刊登的《公安局取缔废历新年旧习》的公告:禁止舞狮舞龙及巡游,禁止通宵演剧,禁止摆卖花灯……这不是要把爱热闹的市民给“憋死”吗?当然,自诩聪明的当政者也不是一点没为市民考虑的。早在1928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就明确通令各地:“将一切旧历年节之娱乐、赛会及习俗上点缀品、销售品一律加以指导改良,按照国历(即公历)日期举行。”
换言之,市民要想闹元宵可以,但不能在正月十五过,而必须在公历1月15日过。
百姓反应:
腊月闹元宵 发癫了?
喝多了洋墨水、患上消化不良症的知识精英们想当然地认为,又不是不允许大家过节找乐子,不过就是挪个日子罢了,有什么要紧呢?可在普罗大众看来,“日子一改,就没意思了”。再说了,从1931年到1933年,每年的公历1月15日依次是农历十一月廿六、农历腊八、农历腊月廿日,天上的月亮要么还只是一道月牙,要么缺了一个角,在这样的日子挂灯过元宵,不是发神经吗?所以,满城上下,谁也不买这条法令的账。1月15日,除了官方在公务机关门口挂几盏彩灯庆“元宵”以外,街上冷冷清清,只有到了正月十五,市民自发开灯祈福,家家户户火树银花,城里才有了元宵节的味。
读者你或许会问,既然官方禁卖花灯,那为何还能家家户户“火树银花”呢?其实,虽然禁令是这么说,但花灯以及挥春、黄历等应节商品,事关很多小生意人的生计。到时行会一呼吁,相关部门借坡下驴,说句“体恤商艰”,这些商品就又可以拿到市面上卖啦。要知道,“不许过年”这样的禁令,原本就是不得民心的,除了少数激进分子,以提倡科学,破除迷信的名义,非要废除旧历年不可,大多数人不过是被裹挟在这一股时代潮流里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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