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海南162名考生拟被取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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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考试局发布公告表示,在我省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4名考生分别有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等考试违纪行为;162名考生分别有夹带、替考、携带通讯设备、抄袭等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省考试局拟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4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62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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