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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贵阳一男子将车停在路边“眯”一会,被贵阳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交警巡逻发现,原来该司机是不胜酒力,停在路边休息。除了酒驾外,还查出一堆违法行为,该男子将面临罚款3370元,扣28分的处罚。

一觉醒来,面包车司机李某“出脱”28分罚款3370元。

当日17时30分许,贵阳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六中队民警王栋巡逻至孟关大道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违停路边。交警停车查看,发现司机坐在驾驶室内睡觉。交警喊醒面包车司机,在要求这名司机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时闻到一股酒味。

面包车司机李某未带驾驶证,经身份证号查询核实,李某只持有准驾车型为E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二轮摩托车驾照,不具备小车驾驶资格。

面对交警询问,李某承认自己之前在孟关高坡亲戚家吃酒,喝了些啤酒。吃完酒后,李某开车准备到二戈寨玩,谁知半途酒劲上头,李某就将车停在路边打了个盹。随后,南明交警六中队民警喻善、徐天海赶来增援,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0.4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检查中,交警还发现,李某驾驶的面包车脱保脱审已快3年。

酒驾(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准驾不符(罚款250元、记12分)、车辆脱保(交强险两倍罚款,约罚款1900元)脱审(罚款200元、记3分)、未带驾驶证(罚款20元、记1分)。5项交通违法行为,李某面临罚款3370元、记28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交警依法现场将车辆暂扣,拿到交警开出的罚单,李某后悔不已。

来源:多彩贵州网

原标题:贵阳一男子停车路边“眯”会 被记28分罚款3370元怎么回事?

一点资讯贵州编辑: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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