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委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会议现场

11月2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听取我市机构改革筹备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我市机构改革工作。

市委书记陈昌旭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少荣,市政协主席陈康,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在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明确了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为我们推进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专题聚焦我省机构改革,为推动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做好了顶层设计,充分体现了省委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为我们作出了示范和表率。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全会决策部署,自觉把“六个坚持贯穿始终”作为根本要求,学深悟透中央、省委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主动作为、科学推进,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

会议强调,省委全会为全省机构改革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各级各部门要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改革任务落实。一要组建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与省里沟通对接,充分借鉴兄弟市(州)好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好机构改革方案,全力抓好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二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确保机构改革稳妥推进。三要围绕事业发展需要,优化职能配置,科学设定党政机构,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四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推动各类机构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调,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五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确保机构改革改出活力、动力,改出凝聚力、战斗力、生产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陈林 张宏扬 冷晓意)

执行主编:韩 康

值班编辑:张人文

编  辑:代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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