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4月27日)下午,记者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新闻通气会上获悉,5月1日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在农贸市场、便利店、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为期3个月的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原标题:"五一"起北京将严查市场商超免费提供塑料袋行为)

今天(4月27日)下午,记者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新闻通气会上获悉,5月1日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在农贸市场、便利店、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为期3个月的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禁止在北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应不小于0.025mm。商超和集贸市场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相关推荐
  • 北京垃圾分类五一实行 城管委:准备工作基本到位
  • 北京垃圾分类倒计时!生活垃圾怎么分?怎么罚?一篇全搞定!
冯楠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黄哲程 责任编辑:冯楠_NA1279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