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32秒”被罚500喊冤,深圳交警:1秒都多了
深圳交警
素来以严格负责而广为好评
然而近日
他们却因一记违停处罚
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位深圳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
4月2日
自己在南湖路驾车时
遇前面有车 被迫踩刹车
但却被交警拍下来记为违停
并在5天后被通知交500元罚款
觉得自己特别冤屈
而@深圳交警是这样回复的
这个“32秒”顿时点燃了话题
网友们大多无法接受这个解释
一时间评论各种冷嘲暗讽
然而事实真相并不像车主所说的那样
深圳交警放出了一段视频实锤
在前面的车开走后
该车仍然在原地一动不动
共停了4分57秒
简直啪啪啪打脸
停放处是繁忙路段的路口+斑马线区域
停车时间正值周二晚高峰
本就严禁停车
此处停车不仅影响车辆正常转弯
且对斑马线经过行人存在视线盲区的隐患
所以关键不是“32秒”长不长的问题
而是不能停的地方
1 秒 也 不 能 容 忍 !
在之后
深圳交警对网友们的各种质疑
也一一耐心作了回应
— “这种情况可以上诉吗?”
— “肯定可以申诉。”
— “请假加时间的浪费都不止几百了。”
— “申诉不用来警队,在星级用户中,一键申请。”
— “32秒就要罚啊…我记得有新闻说有人写小纸条说办事十分钟内回来,交警确认十分钟没有人来才开了罚单。”
— “这是非繁忙路段,是罚200元的,10分钟内开走免罚。”
—“这次的判罚有缺陷了,车没有压斑马线,停在前方,没有影响行人过马路的行为。在视频时间里没有一台同向车辆通行。明显轻微违法行为。”
— “要是停斑马线,要罚1000元。”
事实上
深圳交警一直坚定不移
走在违章停车的严厉查处道路上
一丝不苟按规定处罚
才是真正对人民群众负责到底!
光靠交警一把抓也不行
群众自身也要注意
不要乱停车
哪里不能停?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司机朋友们可要记好~
交警们可是毫不手软的!
到时候别再上微博喊冤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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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于:@深圳交警、百度百科
编审:施皓明
终审: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