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环评机构从业行为,强化环评机构管理,打造诚信自律、服务高效的环评中介市场,今年1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在我省从事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进行2018年度信用等级评定。

环评机构信用等级评定

环评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内容包括环评报告编制质量、环评机构服务质量、环评机构规范性和环评机构日常监管4方面,各方面按照一定权重赋予相应分值进行考核评分。

依据评分结果,将环评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BCDE五级。

对于A级环评机构,进行通报表扬并将其列入该年度季度抽查免检名单。对于D级环评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其负责人,当年度列入每次季度抽查必检名单,每次季度抽查至少8份环评报告。对于E级环评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其负责人,当年度及下一年度列入每次季度抽查必检名单,每次季度抽查至少15份环评报告,取消下一年度评定A级资格。对于出现环评报告编制质量不合格情形的,视情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该环评机构及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进行限期整改。

评定结果

在我省从事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有82家,其中信用等级评为A级的环评机构3家,B级的66家,C级的11家,D级的2家。

A级环评机构按照信用评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D级环评机构按照信用评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内蒙古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对3家A级环评机构进行通报表扬,免于本年度季度抽查;对2家D级环评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其负责人,列入每季度抽查必检名单并加大抽查比例。

13家环评机构编制的15份环评报告质量不合格。

对存在1份环评报告编制质量不合格的11家环评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2份环评报告编制质量不合格的2家环评机构及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责令限期整改6个月。

限期整改期间,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受理被限期整改的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报告审批申请,不再受理被限期整改的项目负责人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环评报告审批申请。

下一步

我省将继续加强对环评机构的信用管理,着力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和环评机构服务时效,营造良好中介服务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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