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赌博、私收费用,滁州2名党员干部被处分

一、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管理员沐俊建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2017年10月至11月,沐俊健因多次参与赌博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在请假未获批准情况下,不正常上班,影响单位正常执法活动。经滁州市规建委纪检监察组立案审查,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沐俊建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影像科主任周汉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

2006年以来,周汉东同意并安排影像科有关人员私自收取检查费用,用于科室支出。经滁州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立案审查,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给予周汉东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滁州市纪检监察网)

芜湖三山:通报一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芜湖三山区保定街道渡口村党总支原委员周宗红违规帮助亲属套取征收补偿款问题。

2017年,周宗红利用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便利,通过违规增加补偿人口、虚报房屋阁楼高度,为其亲属套取征收补偿款33.76万元(该款未实际领取)。2018年6月,周宗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芜湖市纪委监委)

淮北烈山:通报三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淮北烈山区烈山镇凤凰社区山南党支部第一党小组组长李居兴套取附属物补偿款问题。

2017年,在“绿金花园”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李居兴利用协助社区征地拆迁的工作之便,以他人名义虚报附属物,套取附属物补偿款人民币12180元,用于发放自己及他人的误工补助。2018年3月5日,凤凰社区将此款退回至烈山镇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7月,李居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淮北烈山区宋疃镇雷山社区居委会委员兼民兵营长李向阳收受他人协调费问题。

2014年4月至2016年1月期间,上海铁路局蚌埠工务段青龙山线路车间在对雷山社区铁路线两侧树木清理时工作受阻,李向阳在帮助协调清理的过程中收受施工方协调费共计人民币37900元。2018年5月,李向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缴财政。

三、淮北烈山区古饶镇殷楼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孙鹏程侵占集体资源问题。

2016年初至2017年10月,在未经村集体允许的情况下,孙鹏程私自占用社区垃圾房放置自购拖拉机,时间长达21个月之久。因在留党察看期间发生新的违纪行为,2018年5月,孙鹏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淮北市纪委监委)

淮南: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伟等违规公款旅游的问题。

2017年4月,吴伟和办公室兼计划财务装备科科长赵玲一行7人去霍山为单位采购物品,绕道在太平湖游玩一天,绕道产生2245元费用。由赵玲开具发票,吴伟审批,虚开差旅费和办公耗材在单位报销。2018年3月18日,吴伟和赵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二、寿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淑美违规操办女儿婚事问题。

王淑美在其女儿结婚期间,违规收受部分下属和律师礼金共计4500元。2018年7月18日,王淑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淮南市纪委监委)

宣城: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汪敏为其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11月1日,时任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副校长汪敏,在为其儿子操办婚宴时,违规收受其下属信息工程学校教师礼金共计5600元。2018年6月14日,汪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二、郎溪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民警李向明(副科级)大操大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7年11月9日,李向明向组织报备为其女儿婚宴办酒席22桌。但在11月18日女儿婚宴时,其大操大办酒席53桌,远超出之前报备的酒席规模。2018年5月16日,李向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宣城市纪委监委)

亳州: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利辛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贺武违规接受他人宴请等问题。

2017年4月3日,安徽汇柏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安排在利辛县徽园饭店宴请张贺武及有关乡镇负责人,张贺武要求各乡镇对汇柏公司无人机喷洒农药服务给予关照和支持。同时,张贺武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8年3月16日,张贺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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