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夏雨和音乐公司一起发起了“唤乐计划”,就是现今的独立音乐人版权联盟,为音乐人提供免费维权服务平台。2020年4月下旬,音乐版权维权联盟发出致音乐平台公开信开启“亮剑行动”。

还记得10年前央视春晚的爆红歌曲《春天里》吗?

10年后,仍然有很多人或在KTV或戴着耳机嘶吼。因为这首流行歌曲,歌曲作者汪峰和旭日阳刚打起了官司,并禁止对方再唱《春天里》,当时舆论对农民工旭日阳刚充满同情。

但是,时间、媒体和舆论最终给了汪峰一个公道,那就是音乐版权的神圣不可侵犯!

近日记者获悉,国内各大音乐平台已经陆续收到法院立案传票,这意味着音乐版权维权联盟已经开启新的一轮全面维权行动。

这一举动引发行业广泛关注。让存在了近十年之久的音乐版权问题再次回到大众视野。

音乐版权维权到底有多难?

在围观事件发展前,我们先来明确音乐版权的概念。

音乐版权又称音乐著作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音乐圈子长期流传这样一个段子:在国内,音乐艺人简介中各种国内奖项和荣誉都是虚的,只有被侵权才是最高的荣誉。

实实在在被逗乐了。

但也确实说明了一个问题:音乐版权意识太弱了!

近两年来,各大音乐平台纷纷重组、合并、上市,用音乐构建起了自己的商业帝国,但在这些繁荣背后,那些被侵犯音乐版权的音乐人利益依然得不到保障。

脍炙人口的作品如《敢问路在何方》《天竺少女》《女儿情》等,创作者许镜清老先生前后只收到不足千元的版权费。

高晓松作为中国家喻户晓的音乐人,曾多次在节目中表示,自己的歌传唱了这么多年,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版税。

音乐人的维权之路更是屡屡受挫!

在中国,音乐版权的维权现状,助长了音乐平台的嚣张气焰。

维权难是普遍现象,被侵权方起诉程序复杂、门槛高、审理周期长,侵权方违法成本低,是目前音乐人维权困难的最重要原因。

而随着音乐类综艺节目的异军突起,各大电视台及音视频平台开始成为音乐侵权行为的“重灾区”。

音乐作品的侵权赔偿金额一般在几百到几万不等,这样一来,因为判赔金额少、执行时间长,侵权方更是肆意妄为。

即便是国内音乐版权维权大佬李志,在维权这条道路上走得也丝毫不容易。

据《法制日报》的报道,2015年音乐人李志状告酷狗、酷我等音乐平台侵权,都提出了法定范围内的最高赔偿金额,然而还是亏了。

在起诉酷狗的整整两年后,最终获赔28705元,甚至还倒贴1616元。

2018年7月,李志再次发起维权。他在微博上发声明向《明日之子》索赔300万,并艾特明日之子官微和毛不易,列举了自己的多个作品被侵权,同时指出与节目组多次沟通无果,最终将其告上法庭。

继李志之后,《悟空》创作者戴荃通过微博发表“肝肠寸断”视频和长文,也加入了维权行列。

种种维权经过,看着让人觉得心酸。

是需要多少音乐人站出来,需要几次挑战底线带来的爆发,才可以让音乐版权意识有起色???

正如戴荃所说——

一个作品是凝聚着众多人心血与智慧的结晶。

且不说一首歌的词、曲、编曲、演奏、录音、演唱等工种,其每一部分的创作者都分别拥有独立的版权权益,仅仅就“作品”与“演唱”而言,歌手商演获得演出费,而这首商演作品,也同样应该得到被使用的版权费,除非原创者事先认同,否则这两个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作品是每个音乐人的“亲生骨肉”,其感情不言而喻。而版权权益,就是原创者劳动价值与尊严的最直接体现。

音乐版权,不该如此被肆意轻贱。

创作者的权益,更不该如此不堪一击。

音乐版权维权联盟打响2020第一枪!

2020年4月下旬,音乐版权维权联盟发出致音乐平台公开信开启“亮剑行动”

音乐联盟成员签署盖章文件

信中指出:长久以来音乐版权受到各大音乐平台的侵害,这些音乐平台未经许可肆意侵犯和盗用。希望在这一封公开信发出后,那些已经收到告知函的和未收到告知函的公司能自查自纠,停止侵权。

而对于对已经发律师函的平台屡次未改的,如网易云村音乐,已启动司法程序。并将在2020年4月份将全面开启向各音乐平台的“亮剑”行动,用法律武器保护音乐人的合法权益。

犹记得上一次音乐行业重大维权行动,发生在5年前。

2015年,国家版权局下发最严版权令:要求无版权音乐作品全部下线。自此中国在线音乐市场才开始与盗版决裂。

那时音乐版权大战兴起,各大音乐平台重组合并、不断与数字音乐行业的上游公司(唱片公司、版权分发平台)进行合作、收购。

那是几大唱片和音乐平台的战役,最终以和解合作各自结盟的形式结束,当时阿里音乐、QQ音乐、海洋音乐分别瓜分几大唱片版权,让音乐又看到了春天。

但追求独家,不计成本的神仙打架,只能是百姓遭殃。

其中受牵连的不仅是用户和其他陪跑的音乐平台。

5年过去,那些埋头苦干的音乐公司和撑起平台流量的音乐公司,始终无法实现同几大唱片同样平等的合作关系。

而这就直接导致,处在音乐创作中的艺人和埋头苦干的音乐公司,因成本过高难以为继。

中国传媒大学在《2018年音乐人生存现况与版权认知状况调查》中揭露的数据显示:

在入行超过5年的音乐人中,71.43%的音乐人收入有所提高,近58.29%的音乐人税前收入高于8000元。而单纯音乐上的收入来说,近七成音乐人从事兼职工作,也有29%的音乐人没有任何来自于音乐的收入,95%的音乐人都无法仅靠音乐收益维持生计。

“亮剑行动”

为了帮助音乐人拿回自己的尊严和应有的尊重,此次音乐版权维权联盟的“亮剑行动”,势在必行!

维权联盟相关负责人夏雨表示:“势单力薄的音乐人和音乐公司受到的不公对待的现状,是音乐平台单方面造成的,因为这些公司音乐曲库小,各自分散无法形成规模,导致音乐平台的区别对待,这是及其不公平的,所以才产生了今天的维权联盟,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夏雨从2004年开始,就从事音乐版权的引进和输出,在音乐公司还是CP(提供内容服务的公司简称),网络平台还是SP(无线增值服务商简称)的时候,CP和SP相互信任和相互扶持,经他整合行销过的音乐版权,无论是彩铃时期的《恭喜发财》《爱情转移》,还是APP播放器时代的《传奇》《匆匆那年》这些都一一验证了音乐公司和音乐平台的共同成长。

在此,他在“亮剑行动”公开信中给音乐平台一个忠告:“这些音乐平台终将来美国上市、香港上市,就更应该尊重知识产权。望谨言慎行纠正错误的认知,正视侵权行为。”

在2000年初,当时的四大门户:新浪、搜狐、腾讯、百度,没有一家不涉及SP业务。

当时正处于互联网泡沫破灭的时期,没人能否认,正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各大无线业务基地拯救了互联网和推动数字音乐的发展,并催生了音乐平台,由传统互联网直接跨越到移动互联时代。

如今,因为SP业务随市场退去被智能手机所取代,各大巨头建立了属于自己的音乐平台,自己制定游戏规则,从原来的乙方摇身一变成为大甲方,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以前诉SP,今天诉音乐平台,我还和以前一样奉陪到底,就是换一种玩法,替音乐人拿回属于自己那份尊严。”

“唤乐计划”来了

2014年,夏雨和音乐公司一起发起了“唤乐计划”,就是现今的独立音乐人版权联盟,为音乐人提供免费维权服务平台。他相信此后“会迎来更多音乐人加入,唤醒更多的沉睡歌曲”。

夏雨公开发声

“为音乐人提供免费的全球法律维权服务,我们在纽约和加州的律师是名副其实的‘专利蟑螂’,专打互联网大鳄,我们的版权在北美、欧盟和新加坡取得使馆公证,由知名权威律师护航。”

据了解,音乐版权维权联盟建立的维权体系,将在美国、欧盟、亚洲对各大有侵权行为的音乐APP进行全面诉讼,用几十万首音乐的版权向侵权方“亮剑”,“这不是挑战,而是让他们知道我们是谁!我们需要平等的尊重!!!”

从前一直默默无闻,“亮剑行动”后,这群音乐人将不再是影子,隐藏多年的“剑”也终于要出窍,那些沉默多年的音乐人终于能释放心中的呐喊!

就在日前,“硬核”来了,未经许可的翻唱表演将追责!

漠视就是纵容,尊重音乐版权应成必修课!

实际上,无论是从音乐平台、综艺节目或影视剧,还是每个喜好音乐的个人的角度来说,使用他人创作的音乐都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如何在合法范围内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应成为一门必修课。

据了解,对音乐创作者来说,一是尽量不使用他人创作的音乐作品,同时在创作的时候保留作品创作时的原始证据。

如果一定要使用,就必须先获得授权,同时要尤为注意音乐合同条款约定和限制。

在“授权许可合同”中,要注意授权许可范围,不要超过授权范围使用。如商业使用和独家授权许可权等相关问题。

而对于个人来说,抵制盗版应成为普遍认可的常识。要让付费音乐成为常态,因为漠视就是一种纵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