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台湾的法务部门负责人蔡清祥在“地方公职人员选举检警调廉政高层首长座谈会”中,再次使用了“境外敌对势力”一词,称“境外敌对势力”介入台湾选举。

他说,这次选举发现有“境外敌对势力”介入选举、帮派组织以政党名义用金钱及暴力介入选举,以及用造谣、抹黑等不实新闻来影响选举公正等三大不法现象。

7月16日,蔡清祥在接替邱太三担任法务部门负责人时,致辞时也提及“防范境外敌对势力”。

蔡清祥(右)上任时

今年3月,台湾有关部门研议修正“保防法”时,在草案中同样提及“境外敌对势力”。同时期的另一部法律修正案草案中,条文中也出现“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

今年5月,“时代力量”在军人退抚制度的改革提案中,提出将领退伍15年内不得参与“境外敌对势力”活动的动议。因涉嫌歧视军人,该动议被国、民两党联手封杀。

今年6月,有公民团体发出公投提案,内容为“你是否同意立法规范,禁止公开展示及悬挂五星红旗等境外敌对势力的旗帜?”该提案中,明确将五星红旗列为“境外敌对势力”的旗帜。不过,上周,该公投提案因未补充文件而被台湾有关部门否决。

昨天赖清德也参会,背后是中山先生遗嘱

台湾屡屡提及的“境外敌对势力”一词,问题不在于“境外”这个词,因为按照两岸各自的法律规定,对方均是一国之内,但未有效实施行政管辖的部分,均属“境外”。(这种情况类似两岸相互间使用“进出口”一词时的“关境”含义)

问题在于“敌对势力”。什么是“敌对势力”?由谁来定义“敌对势力”?在定义“敌对势力”时会不会出现随意性、扩大化的现象,从而为自己制造假想敌?由上述事例可以看出,即便在法律法规中,台湾也并未明确定义“敌对势力”的概念,这为今后扩大解释开了方便之门。

从台湾当政者的理念和意识形态来看,美日欧不可能是“敌对势力”;19个“友邦”呵护都来不及,更不可能是;台湾自己要力争让世界“看见台湾”,也不大可能四面树敌。那么是什么样的“势力”,在台湾看来已经演变成敌我关系,非要把自己搞得风声鹤唳、戒慎恐惧呢?

可以看到,尽管台湾在法律中将大陆与“境外敌对势力”并列,并未将两者扯上关系,但在实务操作中,已经具有了这一倾向。

从外部看,这一倾向反映了严峻复杂的两岸关系;从内部看,这一倾向也为台湾当政者肃清统派、打击蓝营找到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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