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堡荐 | 莱佛士和兔宝:翻版的夏洛克和华生

堡仔荐书

故事发生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伦敦,亚瑟·J·莱佛士是一名职业板球手,和他的好友“兔宝”都是体面的绅士,实则两人是一对神偷搭档。在本书中,莱佛士和兔宝变身为从殖民地回来的病弱老绅士和他的看护,租住在一幢小公寓里。凭借高超的伪装技巧和惊人的应变能力,他们骗过为莱佛士看病的医生,从珠宝商眼皮下拿走他的货物,盗出大英博物馆的珍品,又智斗同行,与意大利黑帮克莫拉一决生死。而另一方面,两个人又有绅士的骄傲和不坏的心肠,从不在自己做客的地方下手;不肯将盗来的藏品融掉,因为“毁坏它是对上帝和艺术的犯罪”;而英国在南非殖民地的第二次布尔战争爆发后,两人冒着被识破身份的风险来到战场上,将自己交给掌管命运的诸神。本书又名《黑面罩》,是莱佛士系列的第二本,也是故事线中的最后一本。《卫报》评论这本书 “有些黑暗,缺乏道德准则,却是地地道道的英国风范”。

【书名】业余神偷莱佛士:更多历险

(Raffles: Further Adventures of the Amateur Cracksman)

【作者】[英]E.W.赫尔南(E.W. Hornung)

作者简介

神偷莱佛士系列写作于1898到1909之间,作者E.W.赫尔南(1866-1921)是柯南道尔的妹夫,故事的创作也无疑受到了福尔摩斯的启发。虽说是侦探的反面,莱佛士和兔宝身上却毫无疑问有着夏洛克和华生的影子。此外,赫尔南作为王尔德的朋友,故事中也可以窥见些许王尔德及其同性爱人的影响。赫尔南其他作品包括短篇故事集《业余神偷莱佛士》、《黑夜盗贼》以及小说《法官莱佛士》。

精彩段落

我还是说不准,究竟什么更令我吃惊,是这则广告呢,还是这封发来提醒我看这则广告的电报。我写下这些话的时候,电报就摆在我面前。这封电报似乎是从维尔街发出的,时间是1897年5月11号早上八点钟,然后在八点半的时候到了霍洛威路,之后就在这个沉闷无比的地方被如期送到了我的手上。我还没来得及梳洗,正趁着早上天还不算太热,我住的阁楼还能待人,赶紧工作上一阵。

“阅每日邮报马图林先生之广告恳请一试如需代荐——”

我照着把电报一字不落抄了下来,这句一气呵成的话也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来,只不过我没写结尾的姓名缩写,其实这个署名也是让我吃惊的一部分。这显然是那位授勋专家的名字,他的诊室离维尔街不远,叫辆马车一会儿就能到。他曾经把我称作是他堕落的同党,后来也骂过我别的,说我是个耻辱,前面还有个形容词,也不是什么好话。他说我自作自受,再怎样都是活该。威胁要是我有胆再跑到他家里去,绝对让我出去比进来得快。所有这些,甚至还有比这更狠的话,我的这位亲戚就能当着人的面说,他还能把下人叫来,当即下达这样狠心的命令。

然而现在却换了电报上这种语气!我的吃惊简直没法儿形容。可以说我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结论却越来越没法怀疑,这封电报简直比一封信还更能代表发信人的性格,措辞精简到抠门的程度,却万分精确,为了省半个便士不惜把话说得奇奇怪怪,却坚决要为“先生”二字付账,这完全就是我那位有身份的朋友所为,从秃头到长着鸡眼的脚完全符合他的作风。转而想想,剩下的事也未必就不像他的风格。他向来有仁善的名声,到底还是要做出仁善的样子来。要不然就是一时心血来潮,有时候连最爱算计的人也在所难免。兴许他早上喝着早茶看报纸的时候,恰好看到这则广告,然后加上内心的些许愧疚导致了这一举动也说不定。

嗯,我必须亲自去看看,越快越好,虽然手头的工作也耽误不得。我正在撰写一系列关于牢狱生活的文章,而且已经把我的笔墨延伸到了整个体系的方方面面,我的作品登在一家文学日报上,带点慈善性质的那种,越是阴暗的那些他们越是热衷。报酬对于创作来说虽然不算高,对现在的我却能算得上是一笔财富。而且碰巧八点钟支付给我的一张支票才刚拿到,如果我说我要先把它兑现才能买得起一份《每日邮报》,就不难想象我的处境了。

那则广告还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吗?要是我还能找的到,广告本身就说得很清楚。只不过我现在找不到了,只记得上面说有人要找“一名男看护兼侍从”,来“照看一位身体虚弱的老绅士”。竟然要找男看护!后面还有一段颇为古怪的附加说明,“读过大学或进过公学者报酬优厚”;看到这里,我顿时觉得如果去申请,我准会被雇用的。还有哪个读过大学或进过公学的人想找这样一个差事呢?还有人跟我一样穷困潦倒吗?还有我那位突然转变态度的远亲,他不光说愿意举荐我,而且也有举荐的资历。

要说找男看护,还有谁的推荐能比他的更有说服力?况且,这样的差事干的就一定是让人生厌的脏活、累活吗?至少住的地方肯定比我现在这间公租房里的小阁楼要好,吃的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在回那个陋舍的路上,我还想到了其他种种生活条件,认为这些也都会有所改善。于是我钻进一家当铺,我还是头一次来这种地方办事。一个小时后,我坐在电车上,头上戴着一顶新草帽,身上穿的是一套旧西装,上面就算有点儿当铺留下的虫蛀痕迹,也还算得体。

广告里给出的,是艾士阁一幢公寓的地址,因此我穿过整个伦敦城,从地方铁路下来后,又走了七分钟。这时已经过了正午,我沿着艾世阁路走过去,涂了焦油的木板路闻起来十分怡人。重新回到文明社会让我心情舒畅。路上能看到穿着大衣的男士和带着手套的女士。我唯一担心的,是碰到过去的哪个旧识。不过今天是我的幸运日,我打心底里这么觉得。我肯定能得到这份差事;等以后老家伙派我出来办事的时候,我或许还能闻到木板路的香味。也没准儿他会坚持坐着有篷轮椅,让我推他来这里走一走。

到达那幢公寓的时候,我颇有几分紧张。那是小街里的一座低矮楼房,一层窗户前面的栅栏上,挂着一张医生的铭牌,想到他一定生意惨淡,我有些同情他。而且我也开始有些同情自己了。我方才设想的住处比这可要好多了。公寓没有阳台,门房连制服也没穿。甚至连电梯都没有,我的那位病人还住在三楼呢!我一边往上爬,想着要是我从没在蒙特街住过就好了,迎面下来一个气冲冲的人,跟我擦身而过。我敲门,应门的是一个血气方刚,身穿长大衣的年轻人,此人猛地拉开了右侧的门。

“马图林先生是住这里吗?”我问道。

“是的,”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回答说,一张欢快的脸上顿时绽满了笑容。

“我……我是为《每日邮报》上那则广告来的。”

“你是第三十九个,”那个红脸的家伙大声说,“刚才你在楼梯上碰到的是第三十八个,而且天还早着呢。我盯着你看你可别介意。嗯,你已经过了初选,可以进来了;能通过我筛选的一共也没几个。早饭以后来的人最多,不过现在太差劲儿的都被门房直接打发走了,刚才你看见的那个,是过去二十分钟里进来的第一个。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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