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盘州市人民法院立案法官上门为一名八旬老人家办理立案手续,确保老人合法行使诉讼权益。

一大早,盘州市法院立案窗口便收到一份起诉材料,原告是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行动不便,故托其亲友到法院递交起诉状,因起诉书存在数据表述错误,且没有相关的授权委托书,无法当场为其办理立案手续。为及时为老人排忧解难,不让当事人再次往返法院,增加诉讼负担,立案法官当即决定上门立案,驱车数十公里山区,穿过崎岖狭窄的山路,赶到老人位于盘州市旧营乡某村的家中,指导其修改好诉状,补齐诉讼材料,当即为其办理好立案手续,同时还为老人做了一些必要的诉讼指导。

盘州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完善便民措施,秉持“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花一分钱,少操一份心”的服务理念,积极施行上门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极大地方便当事人,让当事人感受到法治的温暖,进一步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来源:文明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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