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积金在上周五又有了新的变化!(好像楼市相关政策就喜欢在周五发布)

10月9日下午,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公告《关于调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从2018年11月1日起,合肥市区和四县一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以及巢湖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分别上调为1550元(略有提高,之前为1520元)和1280元。

此前,省直公积金管理部门发布通知:全省统一上调月缴存基数下限。

据悉,如果按照未上调的标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172元(省直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为4840元和152元。

据了解,这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和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同步上调,另外,这一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上一次相比有了一个“喜人”的变化,那就是增加了一项“剔除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内容。

本文由“俺家住楼房”原创(作者:刀柄老爹),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