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的时候,总督这一职位,绝对属于重量级的封疆大吏。他们同时执掌地方军政大权,说话有足够分量。即便朝廷中枢做出什么绝对,也需要考虑总督们的反应。

不过,总督并非只有一类。清朝时,总督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管辖几个省份或地区的,比如直隶总督,管辖天津全部,河北大部分地区,以及山东、河南小部分地区。

另一种是负责国内某个重要事务。比如河道总督,它的职权,就是专门负责运河、黄河、淮河、永定河水域的治理。

这两种总督都很重要。先说说河道总督,它管辖的运河、黄河,永定河、淮河水域,都是商贸主线,贯通南北,形成一条经济大动脉。

因为处理的主要是河道事务,河道总督更多是跟漕运总督互相配合,处理漕运事务。古代粮食主要依靠水路运输。通过水路,把粮食运到京城,或指定地区,满足当地人的日常需要。

而这种运输粮食的方式,被称为漕运。漕运的重要,可以直接关系到京城地区的稳定,甚至是一个王朝的兴衰。

不同时期,漕运路线都有不同。自从元朝疏通会通河以后,黄河一段,就成为明清时期的漕运主航道。黄河水中,本身夹杂着大量泥沙。

而在黄河跟运河交汇的江苏淮安一带,又经常有黄河水倒灌运河的情况发生。每次倒灌,都可能让运河发生阻塞。漕运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再加上黄河又经常泛滥,对两岸百姓造成极大影响。所以,如何处理好这些繁杂的事务,成为一个巨大的问题。河道河道总督也常因此分身乏术。

于是,雍正年间,河道总督一职被分为南河总督、东河总督、北河总督三个职位,分别驻守在江苏淮安,山东济宁(一度迁往河南)、直隶天津三个地方。

他们互相配合,共同处理全国的河道事务。同时,又设立副总河,帮忙处理各地运河事务。为了更方便河道总管行使职权,朝廷又允许河道总督兼任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职位。

从官阶来说,河道总督可以从过去的正二品,升任提拔为从一品。这让它的影响力更大,处理事务更得心应手。而都察院本身是监察官员,河道总督兼了右都御史的职位,就可以更好行使对下属同僚的监督。

河道事务繁杂艰巨,又需要极高的专业性。所以,一般官员根本无法处理。而且,这个位置那么重要,又不能轻易交给旁人。

当时的满人大臣,并不具备处理河道事务的才干。所以,清朝初年,河道总督大多交给八旗出身的汉军旗人担任。直到清朝中后期,河道总督里的汉人官员比例,才开始逐渐提高。

直隶总督跟河道总管不大一样。这个职位从雍正年间开始,汉人官员的比例就很高了。作为掌管直隶的封疆大吏,因为靠近京城,地位比一般地方总督特殊。

除了监察官员,处理民生治安,训练军队外,直隶总督的职权,一直在不断扩大。

咸丰年间,直隶总督兼了任长芦盐政的事务。盐政也是一个重要职位,属于朝廷的钱袋子。官阶上,直隶总督最高可允许兼任大学士,级别可达到正一品。

这是清朝级别最高的官阶。所以,在级别上,直隶总督可以比河道总督高。而在直隶总督一职上,也出现过很多厉害的大臣。比如李卫、刘墉、李鸿章等人。

相比之下,河道总督的职权,到中后期就开始走向衰落。这既是朝廷为了协调地方更好处理河道事务。也是因为漕运的衰落。漕运官员腐败严重,运河淤塞也愈加厉害,海运又逐渐替代河漕。这都促使河道总督不断走下坡路。

乾隆时,北河总督的职权归直隶总督管理。咸丰年间,黄河改道山东,山东境内的河道事务,又归山东巡抚处理。

到了后来,南河总督、东河总督也被一并裁撤。可是,直隶总督却愈发强盛。晚清时,直隶总督还兼了北洋大臣的职位。

不仅掌握了北洋军队、兵工洋务、海防关税,还有外交的职权。这个外交职权,跟一般总督不同。

直隶总督当时的外交职权是全国性的。换句话说,如果它跟外国人谈判,说话是可以代表朝廷,有很大分量。如果是河道总督,不可能有这个权限和分量。

所以,直隶总督在朝廷中,声望非同一般。李鸿章声望最鼎盛时,就是直隶总督兼着北洋大臣的职位。风头一时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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