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利福尼亚圣迭戈市一个陪审团作出裁决,被告美国人罗伯特·欧德姆·扬需向原告支付1.05亿美元的赔偿金。

居然赔偿那么多?

这1.05亿美元赔偿金包括:9000万美元身体、精神损失费和150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金。

美国社会可以如此“宽容”犯错?

这个美国公民,发明了“酸碱体质理论”——人的体质有酸碱性之分,偏酸性的体质会导致包括癌症在内的各种疾病。想要健康,必须保证身体的碱性环境。

更重要的是他一口气写了 4 本书来推广这个酸碱体质的概念。除了卖书,他还基于这种理论生产保健品、药物,甚至开办了诊所开始治病。在这个过程中,他承认自己伪造了微生物学家、血液病专家、医学专家及自然疗法师的身份,也没有受过任何科学训练。他没有行医资质,连文凭也是买来的假货。

美国人是不是疯了?让一个骗子也可以出版医疗书籍,并且发表医疗观点,甚至给人治病。如果不是因为被患者起诉,这种模式是不是可以一直维系相安无事下去?

第三点是,对待荒谬理论的态度。

在新闻舆论上,我看不到美国媒体乃至知识界说——这个理论是不成立的,也看不到 要呼吁封杀这个骗子的声音,更没有说要铲除干净这种思想的毒草。

这个人受到天价赔偿的起诉,只不过是因为非法行医和造成了严重后果。而不是因为他的理论是错的,更不是因为他发表了错误的观点所以就要封杀和惩罚。

看来美国真的是金钱社会,有钱人的天堂,有钱当然可以公开的胡说八道。

政府当然可以动用公权力,对这些绝对愚蠢和绝对错误的理论和人物,进行封杀。但貌似没有。

你有权利知道他是骗子,但你没有权利去剥夺他思考和发声的自由,甚至还要隐忍很多人去投诚骗子。

这个事实,你很难受,但依然要忍耐和接受。你想要获得犯错的言论空间,就要尊重比别人胡说八道的权利,这很难,真的很难!尤其对有安全洁癖和专业洁癖的医生而言!

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你发言的权利。我们经常写文章引用这个话,可是一但涉及到某个大骗子的时候,马上义愤填膺恨不得手撕其人。

美国人的这种冷静和理性,已经到了令人类发指的地步。也可以思考一下,讲规则和务实是不是这个国家发展起来的一个重要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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