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兰考县惠安街道办事处出台的一则《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引起热议。

  因为该标准的第一条赫然写着:

  订婚彩礼不得超过2万元,索要彩礼“严重者”将被交由公安机关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

  无独有偶,不久后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大安六村也出了类似村规民约。

  针对上述规定,支持和反对的声音均有。据悉,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其中就有指出要遏制婚嫁彩礼漫天要价的陋习。

  然而,“天价彩礼”形成原因较为复杂,法规所能调节的也十分有限,为此,本报记者针对广东彩礼问题进行了一番调查。

  全国:欠发达地区礼金涨得更快

  彩礼是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一种民间习俗,更是一种礼仪文化。众所周知,婚嫁之时,男方要送彩礼、女方要带嫁妆,这一民俗现在依然盛行。传统意义上的结婚彩礼钱,更多的是一种礼节。但是现如今这种习俗,已经在部分地区逐渐走偏,呈现出差异性。

  根据2017年的“全国彩礼大全”图表可知,彩礼最高的是新疆,为20万元左右,而北京也以15万元紧随其后。广东省则以2万元与港澳排在全国末尾。西部地区彩礼高于东部和南部地区。除此之外,与2013年的图表相比,不难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欠发达省份彩礼涨幅高于发达省份。

  2013年广东省平均彩礼约为1万元,而2017年则为2万元,涨幅仅为1倍。但贵州彩礼则从2万元加电器上涨为8.8万元加“三金”(金戒指、金手环、金项链);陕西由3万元加“三金”“三银”(银戒指、银手环、银项链)上涨为10万元加“三金一动(“动”为汽车)”;甘肃部分农村地区的礼金则疯涨为18万元。

  广东 :彩礼注重心意多过数额

  小珍是一名“90后”潮汕女生,大学毕业前几个月,她在家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同在潮州的小刘。恋爱一年后,两人顺利进入了婚姻的殿堂。

  “我觉得自己嫁得还挺‘廉价’的。”小珍对记者说。原来,小珍2015年出嫁时,小刘家只给了其1.88万元作为彩礼。“我觉得自己这一彩礼数额在当地还算比较正常,而且父母也没有什么具体要求,只要我们夫妻和和美美就好。”不仅彩礼要求低,小珍父母对于小刘家也没有其他硬性要求。在出嫁的时候,小珍的爸爸除了给女儿5万元现金,还将家中的古董和一批金银首饰作为嫁妆送给小珍。

  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后,小珍一直很幸福。直到第二年,她的哥哥娶了来自江西的女生,这才使得小珍出现了落差感:“我嫂子彩礼要了10万元。”幸运的是,小珍父母从商,家底相对丰厚,能够支持小珍的哥哥支付这笔彩礼。“我们尊重不同地方的不同风俗,哥哥幸福就好。”小珍说道。

  来自东莞的小欣刚与老公领取了结婚证,双方父母正沟通商量两人结婚的事宜。谈到彩礼,小欣提出2万元就可以。“我父母没有跟亲家开口要多少,当时就跟对方说,心意到了就好。”小欣告诉记者,在东莞当地,彩礼一般不会太高,而且父母不仅让女儿把彩礼带过去婆家,还会再给女儿一点金器首饰和一辆小汽车作为嫁妆。“我父母觉得嫁女儿不是卖女儿。”

  分析 :彩礼风俗需要司法判例引领

  翻查资料可知,我国1950、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目前我国民间依然把彩礼作为同意双方结婚的重要条件,有什么方法可以降低男性结婚的经济门槛呢?“消除这种现象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只依靠宣传很难有实质性的作用。”有专家分析,“天价彩礼”问题既有价值取向、面子心理等主观原因,也有男女性别不平衡等客观原因,需要综合治理。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是治本之策。”专家表示,只有农村经济条件改善了,养儿防老的观念才能逐步消除,“天价彩礼”才会失去生存土壤。

  同时,与用简单的行政命令来禁止农村“天价彩礼”的做法相比,司法审判的一个个鲜活案例,就是一部部生动的法治教材,更能对索要“天价彩礼”的违法行为起到潜移默化的引领作用。只有索要“天价彩礼”的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才能让其真正发自内心地摒弃“天价彩礼”。一旦司法审判对索要“天价彩礼”说“不”实现了常态化,那么相关当事人就必然会在法律的刚性约束下,理性对待索要“天价彩礼”行为,自觉将索要彩礼的行为规范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内。如此良性循环,对“天价彩礼”的治理实现“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之愿景也就自然可待。

  律师支招:

  彩礼可认定为男方婚前财产

  彩礼在法律上如何定义?

  “彩礼除了常见的现金外,还包括车子、房子等财物。我认为,只要形式上是男方为了与女方订立婚约关系,根据习俗给付的财物都属于彩礼。”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律师关元朝告诉记者,彩礼在法律上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所谓附条件,就是为了和女方结婚而赠与女方的财物。

  不少人认为,领取结婚证前,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可视为男方附条件赠与女方,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但领取结婚证后,在举行婚礼前男方给予女方的彩礼,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分多种情形,但领证前给的彩礼确实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关元朝解释,领证后给付的彩礼,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可能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假设双方领证后第二天,男方才给付彩礼50万元,按照常理,夫妻双方不可能在一天内有50万元的收入,这些彩礼肯定是男方用婚前财产支付的,可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倘若领证与举办婚礼时间间隔较长,如领证后一年再举行婚礼,男方于婚礼前给付彩礼,双方年收入共100万元,那么这50万元就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小调查:

  10万元彩礼,广东男人怎么看?

  刘先生(阳江):我结婚时支付了不到3万元彩礼,如果需要10万彩礼的话,我就不结婚了。

  何先生(河源):老实说,如果我妻子要我给10万元彩礼,我会先跟她好好沟通,毕竟房子是我给首付,我在供的。

  邓先生(茂名):我今年刚结婚,给了6万元彩礼。10万元礼金的话还能接受,再多就接受不了。彩礼给多少,主要得看家庭情况,不能“一刀切”。

  陈先生(中山):我娶我妻子时给了20万元彩礼。彩礼能给就给,给不了就跟丈母娘讨价还价,毕竟娶妻最重要。

  记者 潘丽萍 通讯员 陈碧霞

  编辑 钟嘉欣

  审核 熊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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