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 徐其崇)11月12日上午,记者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看到,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不少退役军人按要求前来配合信息采集工作。“我从部队退伍回来20多年了,还是第一次参加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这说明党和政府对军队退役人员很关怀。”在信息采集现场,家住黄河街道的姚先生高兴地说。

据了解,为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决策部署,我市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都在积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信息采集工作从本月开始,将持续到12月底。

据悉,此次信息采集的范围主要包括: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同志,我的退伍证早就丢失了,我能参加信息采集吗?”“可以的,这就需要你提供当年的退出现役登记表,你到所在单位或者档案部门查找一下,在你的个人档案中能查到。”面对一位退役军人的咨询,工作人员解释说,此次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前往户籍所在地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此次信息采集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立功受奖证件、下岗证、失业证等材料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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