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伟)近日,利州区食药工商局为盲人高师傅成功调解了一起门面买卖消费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筑起了坚实的“维权壁垒”。

2018年10月,利州区食药工商局接到一位高姓的消费者电话申诉,称自己是盲人,在未出具委托公证书和监护人未在场的情况下,于2018年10月1日与南河某销售中心签定商品门面买卖合同,并预缴定金18000元,要求退还。受理该投诉后,区食药工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和南河食药工商所上门核实情况。

工作人员上门了解高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后,又与投诉人一道立即赶往南河某销售中心作进一步调解处理,但商家却称高先生购房时有其“亲戚”在场,高先生的购房行为其真实意志体现,双方始终僵持不下。

鉴于当事双方一时难以调解,调解人员反复向商家讲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经过长达四小时的宣传普法和耐心细致地调解,该公司意识到自身工作失误,现场签定《消费者争议调解协议书》并当场返还高师傅购房定金18000元。

至此,区食药工商局调解人员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调解现场的围观群众连声称赞政府为老百姓办了实事,办了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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