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月又火了,这几天媒体广泛关注,但很快一些媒体和记者被同行称为脑子进水了,真的吗?真相到底如何?

能量君今天就罗列一些资料,至于观点与真相就请自便吧!

(一)

子午侠士:媒体你们能不能不这么无耻?——再谈郑成月

昨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民主与法制时报》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为:《“聂树斌案”真凶发现者郑成月:重病余生更孤独》。

该文章发表后,各媒体争相转发,公知大V们也纷纷表态支持。由于该文披露聂案“功臣”郑成月重病在身,命悬一线,且穷困潦倒,无钱医治,于是,网络上又掀起了一波为郑成月捐款的热潮,今日下午短短三个多小时,郑家竟获捐款47万余元。

给病危患者捐款,无论这个人是谁,无论他之前做过什么,出于人道和悲悯,我想也不会有人反对。毕竟生命至上,有什么是非功过能比得上生命重要呢?故此,我首先表态:对郑成月先生的病痛和不幸,我表示同情,对网友慷慨捐款,我表示理解和支持。对此,我无任何异议。

但是,我对包括《民主与法制时报》在内的媒体,对他们在郑先生病危之时,还不忘吃一口他的人血馒头,表示极大的愤慨。他们为了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采信一面之词,信口胡说,误导了受众,混淆了视听,颠倒了黑白,破坏了舆论生态,有违职业道德,有损法制建设,有悖公平正义,对此,我表示强烈的谴责,并要求他们做出道歉。

众所周知,聂树斌案之所以被翻案,其突破口就是郑成月发现了所谓的真凶王书金,然而,聂树斌案都已经翻案两年多了,法院仍然不敢认定奸杀被害人康某的真凶就是王书金,这足以证明判定王书金是真凶的证据并不完整,或者说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真凶就是王书金。

那么,作为中国法学会旗下的《民主与法制时报》,你凭啥就一口咬定王书金是所谓的真凶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话让狗吃了?作为法律人,你们的操守何在?作为媒体,你们的职业道德何在?

这里说个题外话,王书金作为奸杀多人的已决犯,由于自认是杀害受害人康某的真凶,至今都在舒舒坦坦的活着,从被抓2005年起算,已经活过了13个年头。法院既不能认定他是聂案的真凶,又不能按原判决执行死刑,就那么一直拖着。而受害人康某的冤魂却还在四处游荡,成为了孤魂野鬼。她家里人的心还在一直滴血…。聂家得到了政府的高额赔偿,合理不合理姑且不说,那么康家呢,得到公平正义了,还是得到经济补偿了?什么都没有。天理何在?正义何在?那些致力于给聂树斌翻案的人,你们的良知何在???

2016年,聂树斌案翻案之后,一些媒体,甚至还有一些党媒,包括贺卫方、何兵等法学界公知大V,就把郑成月吹捧为聂案的功臣,警界的良心,对此我曾发帖提出了质疑,并对郑成月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谎言进行了揭批,迄今为止,不管是郑成月本人,还是各媒体大V,都不敢直面我的问题,更不敢对我以诬陷为由进行起诉,可见他们的谎言根本不堪一击。

聂树斌这个案子翻得对不对,我不想多说什么,但我无法想象一个满嘴谎言的人竟然能成功的撬动一桩早已盖棺定论的杀人案,竟然能让国家机器围着他转。是郑成月太狡猾了,还是我们的司法官员太蠢了,抑或这本来就是他们合唱的一出戏…,对此,我百思不得其解。

关于包括《民主与法制时报》在内的媒体,在郑成月问题上的不实报道,我没有必要再去揭批,我把我2016年关于此事的微博截图发上来即可,一切答案尽在里面。另外,有一个国家公务员局的情况说明,我也挂出来,以对原微博所述事实提供证据支撑。

郑成月先生目前重病在身,尽管他说过很多谎话,那些谎话也影响了司法公正,破坏了法治环境,但他病危之际,我实在还是不想再为难他。但那些无良媒体要狠狠的批,因为媒体一旦缺德,这个社会就会跟着缺德。

还是那句话:媒体,你们能不能不这么无耻?

(以上来源@子午侠士)

(二)

@王志安文章及观点

聂树斌案最终改判,是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是谁认定了王书金是真凶。

当年山东省高院的重审听证会我就在现场,我认为,王书金是凶手的证据,要比聂树斌是凶手的证据弱许多许多倍。当然,那个年代办案水平证据要求都没法和今天相比,改判我认为也可以接受,但这个改判,不是认定王书金是真凶,而是认为聂树斌是凶手的证据不足。

正因为如此,聂树斌案并不适合用冤案昭雪模式去报道。与此类似的,还有念斌案。

明白?

郑成月和朋友在北京开了一家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也就是民间说的讨债公司。

以上来源@王志安

再放几张截图

(截图来源于网络)

V评:某些媒体、记者呀,曝光警察负面的时候争先恐后,看看谁报道的快,谁挖的深,报道公安事件的时候却往往弄成高级黑。为何非要把这样的一个人奉为良心与英雄呢?是公安缺少英雄吗?难道真的如@王志安所说可能的确脑子进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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