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五四运动100周年之际,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被共青团福建省委授予2018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这是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时隔6年,再次获得此殊荣。

前言:

近年来,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在永春团县委及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挥生力军重要作用,积极搭建青年干警成长平台。

一、加强素质建设

促进团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党旗所指,团旗所向。永春县检察院团支部在党组织的带领下,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领导的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用最新的理论武装青年干警的头脑,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年干警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和公正廉洁的检察形象。

二、立足检察职能

深入创建青年文明号和青少年维权岗

始终秉承“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宗旨,以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为目标,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人民满意为标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推进法律工作的全面、深入、优质开展,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今年3月份,公诉科被授予“2019年-2021年”泉州市级青年文明号。

以未检办为依托,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于工作始终,持续加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社区)”“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强化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牵头组织开展“爱心守护·希望同行”关爱留守儿童巡回活动、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18年7月,永春县检察院被评为2016-2017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作为检察工作的后备主力军,将在党组织的带领下,继续发扬爱岗敬业、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精神,弘扬五四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青春和热血投入检察工作。

消息来源丨永春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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