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好的邻里关系不仅能让人心情舒畅,也能相互帮助。可是,邻里关系又是最容易产生矛盾的,居住在同一环境下,再小的纠纷,时间长了次数多了,也容易放大。

11月11日下午5点多,广西南宁市某小区的物业办公室里,周女士母子俩,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向邓女士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治疗费、医药费和误工费共计3万元。周女士还写了书面的道歉信。

这是咋回事呢?原来,该小区前几天计划改造停车位。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全小区公示,物业打算增加两个停车位。恰好,新增的两个停车位,位于周女士家的楼下,这让周女士一家非常不满。他们认为,如果设置了公用停车位,汽车尾气和噪音,会让自家受害。

11月5日上午10点多,小区物业的骆经理,带着周女士一家5个人到现场商议,并对他们介绍了解决方案。可是,周女士一家并不认可,还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此时,同住在这个楼的邓女士,和其他几个围观的业主,反驳了周女士。

在双方争吵中,周女士得知邓女士是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的妻子,这下更是怀疑她的居心。慢慢的,争吵升级,周女士说邓女士“嘴贱”,还冲上去朝着邓女士的脸上吐口水,打耳光,又猛撞邓女士。之后,周女士的儿子也下场,直接用胳膊勒住邓女士的脖子殴打。骆经理想拉架,也被周女士殴打。

事后,邓女士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还有胸部皮下积气,另外还被检查出轻型颅脑损伤,有脑震荡的症状。提到当天的情形,邓女士就流泪。她说:“我和周女士一家以前并没有矛盾,可能他们因为我是业委会成员的家属,所以当成了发泄对象。”

纠纷发生后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6日,周女士也对外回应了此事。她说,自己患有疾病,睡眠质量本来就不好。这次新增的公共停车位,离自己家的窗户还不到1米远,肯定会影响到自家的生活。所以,不希望新增车位,希望保留原先的绿地。

对于为什么殴打邓女士,周女士表示,当时沟通时,邓女士在一边不停地说着“煽风点火”的话,所以才跟她吵了起来。周女士还强调,是邓女士先动手打的人!至于对方所说的“吐口水”,是因为自己比较高,低头说话时口水喷到了对方。但她也承认,邓女士脸上的伤痕,是自己抓的,但自己儿子并没有动手。

事发后民警介入,调取了监控录像,走访了目击证人后,警方认定周女士母子殴打他人属实。当时,民警对双方进行了初步调解,但邓女士表示拒绝。随后,民警又多次征询双方意见。

11月10日晚上,周女士母子终于低了头,主动到邓女士家道歉,希望能够跟邓女士和解。双方这才达成了调解协议。第二天,也就是11月11日,双方一起到物业办公室,在民警见证下,周女士母子公开道歉,并愿意赔偿3万元。

周女士在手写的致歉信中写道:“我们都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几句话就成了这样的结果,我太冲动了,太不理智了……远亲不如近邻,打架只能是两败俱伤,没有赢家,是我们每天生活在处处提防、小心谨慎的精神压抑中,我们都不愿意过这样的生活。”

很多后果严重的纠纷,都起源于细微的小事。车位要不要增加,都可以通过合理的渠道沟通解决。非要诉诸武力,把别人打伤的同时,也让自己陷入被动。赔礼道歉又赔钱,何苦来哉?多一点宽容,多一点理性,生活才能不堵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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