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开设赌场致多人感染,福建古田一女子获刑一年
来源:【福建高院】
4月28日,古田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开设赌场案,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这是福建省宣判的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开设赌场案。
(庭审现场)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29日间
林某某在古田县城西街道六一四路
其经营的某农药店内组织数十人
以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赌博
从中抽头渔利
共计人民币11000元
林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仍聚众赌博
致多人因聚集交叉感染新冠肺炎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20年2月28日
林某某主动到县公安局投案
并退出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
被告人林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活动,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林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顾防控大局,仍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致多人因聚集交叉感染新冠病毒,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有自首、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尤其在当下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聚众赌博更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对于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可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还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疫情防控事关全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虽然目前国内疫情形势逐渐趋于稳定,但疫情防控工作依旧不可懈怠,要牢记“不聚集、少出门、戴口罩”三大准则,任何一丝侥幸行为,都有可能导致疫情的再次蔓延。
来源:古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