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3月27日至4月28日,李永祥副检察长带领第四检察部办案人员一行前往被建议单位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等多家银行进行检察建议实地回访,围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听取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汇报。为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效性,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执法办案实际,于近日开展检察建议回访活动,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2020年3月19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办理吴某涉嫌贷款诈骗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等八家银行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为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效性,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执法办案实际,于近日开展检察建议回访活动,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2020年3月27日至4月28日,李永祥副检察长带领第四检察部办案人员一行前往被建议单位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等多家银行进行检察建议实地回访,围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听取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汇报。

各被建议银行对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均表示高度重视,认真查找问题根源,排查风险隐患,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对于后续的整改落实情况也进行了详细汇报。

李永祥副检察长强调,银行的稳健运行不仅依赖于健全的信贷业务制度,更离不开尽职尽责的信贷业务人员。各银行一方面要抓好业务培训和警示风险教育,另一方面要完善内部追责机制,双管齐下,切实提高银行信贷人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把好贷款审核发放关口。

检察机关今后结合执法办案、典型案例等方式,为银行开展金融领域法律风险宣讲活动,以更好地与被建议单位开展合作,共同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贡献应有之力。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制发检察建议为契机,通过积极回访,延伸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增强监督刚性,凝聚监督合力,督促被建议单位完善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切实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实效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做好检察建议工作,运用检察建议强化法律监督,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金融领域共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加强检察建议规范化管理,督促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来源 :呼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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