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的通知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我县于2018年10月19日起全面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筹资时限及享受待遇时间

我县城乡居民2019年度医疗保险筹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参保人员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筹资标准

居民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20元,一经交纳不再退还。

三、参保筹资对象

凡具有我县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覆盖的城乡居民均属于参保范围。

四、城乡居民参保筹资方式

1、农村居民续保、新参保以个人为单位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所办理参保。

2、城镇居民续保人员,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到中国银行洪洞县支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西环路营业部、中国银行赵城营业部指定网点交费;城镇居民新参保人员(包括新生儿和新迁入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国银行洪洞县支行(古槐北路)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同时可在中国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进行交费。

3、特殊人群医保待遇享受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个人不再交纳。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个人交费部分正常交纳,交费期结束后由民政局将个人交费部分全额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为了保证您在2019年度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望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交纳医疗保险费用。

洪洞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19日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