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东营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座谈会,对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审委会专职委员江帆主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俊海作重要讲话,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和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冯俊海指出,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要深刻领会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意义,要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切实担负起法院在新时代的重大历史使命。开展 “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乡村振兴为着力点、以乡村善治为目标;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结合;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要坚持体制、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要坚持社会化、法治化、信息化相结合。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要做好与党建工作、“网格”工作、诉调对接工作、法制宣传工作的结合。各基层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加大指导推动力度,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注重信息宣传工作,确保“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为有效推进该项工作,中院民一庭负责同志向与会同志介绍了“枫桥经验”和“寻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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