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对胡某某、钟某等7人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经大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被告人胡某某2018年4月通过贩卖毒品牟取非法利益,被大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后经侦查机关深挖彻查,发现胡某某贩卖毒品的同时,长期以来纠集被告人邓某某、庞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大哥”和“小弟”、“朋友”关系,并为其“小弟”、“朋友”免费提供毒品吸食,控制该团伙成员,形成恶势力团伙。胡某某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其指使“小弟”采取打骚扰电话、上门吵闹、送花圈等方式持续威胁他人,聚集人员与他人斗殴,为非作恶,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办案过程中,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办案组,严格审查证据,认真研讨案情,及时引导取证,最终认定胡某某等人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并依法以涉恶犯罪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法治大英

  编辑:杨蕊嘉 王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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