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赫章县朱明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辱骂110接警人员的违法行为人陈某祥。

当日15时许,朱明派出所接到赫章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指令,一名叫陈某某的男子拨打110报警称:其在赫章县朱明乡河口水库与同事发生纠纷。

但在接警过程中,110接警人员遭到报警人无故辱骂。接警后,朱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经询问,陈某如实供述了其于11月11日14时许,在赫章县朱明乡河口水库酒后与同事发生纠纷,拨打110报警时,在电话中无故辱骂110接警人员的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嫌疑人陈某祥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民警提醒:

110报警平台是重要的公共资源,担负着紧急警情、紧急救险的重要职责,公民应合理、合法使用110报警求助电话,把有限的公共资源让给真正需要的人。恶意骚扰110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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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张铖虔

审 核:郭 钰

作 者:王 磊

稿件来源:赫章公安 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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