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省二中院认为,王某晓等5人共同故意驾车在省道上快速追逐他人,并在追逐过程中不断喊叫或猛按喇叭,王某晓用脚踢被害人邢某快速行驶中的摩托车,致被害人邢某驾驶的摩托车往前行驶过程中撞至公路防护栏柱桩处,造成被害人邢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严惩。王某晓等人明知其在省道上驾车快速追逐邢某,并大声喊叫、猛按喇叭及用脚踢邢某快速行驶中的摩托车的行为,可能导致对方心生恐慌,极易发生意外,进而对身体造成伤害,而放任这种伤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具有伤害邢某的间接故意,在客观上造成了伤害的后果。

一场本来与他们并无关系的争执

却因所谓“仗义”

年轻气盛的他们骑着摩托车追逐

喊叫猛按喇叭,还有人伸脚踢对方摩托车

结果,对方撞上防护栏,伤重不治。

这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

南瓜妹忍不住一阵叹息

事情是这样的

王某晓、唐某、王某威等5人都是“90后”

乐东人,最小的还不满20岁。

2017年11月1日0时许,唐某的同村人与另一村的人在乐东抱由镇一家宾馆门口发生争执,双方相互追打。唐某等人得知这一情况后,遂驾驶摩托车赶去汇合,并在随后往三平方面追赶。在一酒店门口等待同村人的另一村的被害人邢某(男,殁年27岁)等人见状,随即驾驶摩托车开往三平方向。

在中铁路段停留的王某威等人发现邢某(未取得二轮摩托车驾驶资格)等人驾车经过后,王某威、王某晓等人再次驾车快速追赶,追赶过程中不断朝前方的邢某等人喊叫并猛按喇叭,王某晓还用脚踢中邢某驾驶的摩托车。

邢某驾驶的摩托车跌跌撞撞往前行驶,撞至省道313保定一桥附近公路防护栏柱桩处,邢某被撞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鉴定,邢某系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7年11月3日,王某晓、王某威等5人向乐东公安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

省二中院认为,王某晓等5人共同故意驾车在省道上快速追逐他人,并在追逐过程中不断喊叫或猛按喇叭,王某晓用脚踢被害人邢某快速行驶中的摩托车,致被害人邢某驾驶的摩托车往前行驶过程中撞至公路防护栏柱桩处,造成被害人邢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严惩。

根据5人犯罪的事实

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该院依法判决王某晓有期徒刑8年

其余4人获刑4年到6年不等

一审判决后,王某晓等人不服上诉。

省高院经审理认为

王某晓等人明知其在省道上驾车快速追逐邢某,并大声喊叫、猛按喇叭及用脚踢邢某快速行驶中的摩托车的行为,可能导致对方心生恐慌,极易发生意外,进而对身体造成伤害,而放任这种伤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具有伤害邢某的间接故意,在客观上造成了伤害的后果

邢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结果与王某晓等5人的行为具有刑法直接的因果关系,构成故意伤害罪。

省高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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