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召开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学军主持座谈会。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王占富出席座谈会。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白越冉出席座谈会。

4月29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学军主持召开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王占富、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白越冉出席座谈会。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市公安局预审法制支队、经侦支队、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刑二庭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经济犯罪案件办理难题,重点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同类型犯罪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问题交换意见,进一步深化共识、加强配合,提升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坚持以证据为中心,注重把握刑事政策,防控无罪案件。

与会人员先后发言,就如何提升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质效发表意见建议。

会上,李学军副检察长指出,一是统一认识,法、检、公服务大局的目标是一致的,通过此次座谈会的召开,要进一步加大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形成打击合力。二是转变理念,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诉讼证据要求更为严格,要求办案机关深入贯彻疑罪从无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证据意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加强沟通,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研究解决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等问题,力争消除认识分歧,统一司法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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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亚楠 翟倩;校对|庄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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