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对乌兰陶勒盖镇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系四川省达州市人。现查明,2017年11月24日凌晨,受害人张某来到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宿舍居住,关窗户时口出恶言,引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不满。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与张某理论未果后难忍怒火,独自一人去自己管理的公司实验室取回两瓶硫酸,持硫酸威胁张某向其道歉张某不从,在与张某发生争执过程中周某某将硫酸砸到张某头上,造成张某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前来拉架的三名室友也被硫酸伤及,其中一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到案后,对其伤害张某的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因一时冲动而造成严重后果悔恨不已。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乌审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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